【文化漫步】德國人是怎麼送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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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3月14日訊】聖誕節是西方人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按傳統風俗,家人、朋友一般要互贈禮物,這是大家都熟知的,可下屬也能分獲上級官員接受的禮品,卻鮮為人知。

德國《聯邦政府官員法》明確規定,政府官員收禮是違法行為,價值超過15歐元(1歐元約合11元人民幣)的禮品或酬勞必須上交。如何處理這些上交的禮品呢?據德國朋友介紹,通常情況下,一些政府部門在聖誕節前或本部門有重大慶祝活動時,每年或每隔幾年採取抓鬮的方式讓下屬分獲這些禮品。不管抓到還是抓不到禮物,下屬們都會非常開心,因為這是上司對他們的一份心意。

德國人不興厚禮。一瓶香水、一條領帶、一張賀卡、甚至自製的蛋糕、果醬都是送給親朋好友的最好禮物。如果是為公事或外事送禮,他們就更注重禮品的意義了。本人在陪同國內代表團拜訪德國新聞局局長時,對方贈送的禮物是一本介紹德國名勝古蹟和城市風貌的畫冊;德國安聯保險公司在華成立10週年,記者收到的是一個普通但又具有特殊意義的瓷杯,瓷杯上澆鑄了本人撰寫的一篇報導安聯保險公司的文章和彩色照片。

在德國,下屬向上級送禮、公司向官員贈禮的現象非常少見。因為個人的升遷、公司是否獲得訂單,都是有法可依,並不由某位官員說了算。但有時也有例外,官員過生日時,會收到家人和知心朋友贈送的禮物。記得德國前總理科爾過65歲生日時,曾向外界宣布,不希望接受任何生日禮物,但可以向其夫人設立的一項基金會捐款,所籌集的資金用於救助在意外事故中的大腦受傷者。

德國公職人員不能收禮,這是明文規定的。如果官員收了不該收的禮物,要受到法律的製裁或承擔相應的後果。如德國央行行長在參加“歐元貨幣面世”慶祝活動時,順便帶了家屬在柏林住豪華酒店並遊玩了4天,結果花去了該活動主辦方7600歐元。不久,這一丑聞曝光,德國央行行長迅速償還了家屬所用的3800歐元。不過,老百姓對此行並不滿意,認為他這樣做,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都說不過去。最後,央行行長為此不得不宣布辭職。

與好面子的中國人相比,德國人送禮,似乎顯得有些小家子氣。細想一下,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東西方人送禮觀念不同;二是德國財務規定嚴格,不管官職多高,不該報銷的錢是絕對不可以報銷的,即使是德國總統和總理的活動經費也有限額,超過部分絕對要自理;三是德國司法界秉公辦事,不管誰觸犯刑法都將受到嚴厲的懲罰。中國是聞名於世的禮儀之邦,送禮之風自古有之,然而這些年,送禮之風盛行,尤其是公款送禮更是有悖初衷。上萬元的月餅、價格不菲的洋酒以及高檔服裝更加助長了送禮的奢靡之風。這些禮品已失去了其原來的意義,難怪有人說,高檔商品在中國已成為引發貪污腐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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