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局長的辦公室哪來那麼多“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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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30日訊】從山東到泉州某局當保安的小夥子姚某某,今年4月曾因偷竊該局局長財物而落網,然而,在取保候審期間,姚某某仍不安分。今年8月7日晚,又竄入局長辦公室行竊被抓。經警方鑒定,姚某某兩次盜得的財物總價值達7萬餘元。昨日,記者從鯉城區檢察院獲悉,姚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海峽都市報》10月27日)

顯然,姚某某作案手段談不上高明但目標堪稱精準。不然,先後兩次到局長辦公室行竊,為何每次都“斬獲”頗豐?

不妨先看看姚某某從局長辦公室裏都盜得了啥“寶貝”?第一次:現金一疊、名貴香煙一包、移動電話一部、購物卡18張……;第二次,人民幣41140元、美元3500元、諾基亞E72時尚手機、30多克重的黃金手鏈……。

如果說大量的現金的來源以及為何放在辦公室尚可解釋清楚,比如說是公款,是準備用來辦公事的。或者私款,從銀行取出忘記帶回家了等等。那麼,諸如那些金銀手飾和時尚手機,又如何解釋?都是局長大人自掏腰包購買並用來把玩的嗎?如果不是,是誰送的,目的何在?

筆者無疑說這個被盜局長就是個貪官。但從此前媒體大量報道的小偷偷出貪官的案例來看,對於姚某某兩次盜得的財物總價值達7萬餘元一事,公眾有理由提出質疑。

何況,小偷伏法了,而被盜竊的局長像啥也沒發生似的,對小偷來說顯然也不公平。

“不查個個是孔繁森,一查人人是王寶森”。雖然有點言過其實,但某種意義上不正是希望我們的有關紀檢部門應明察秋毫,應高舉反腐利劍嗎?

期望有關部門不妨順藤摸瓜,看看這個被盜局長到底有無問題?最終還局長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

文章來源:辣眼時評 華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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