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偷渡案 梁柏薰24日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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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8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因協助前中興銀總經理王宣仁偷渡,台灣高等法院6月間判處10月徒刑確定。台北地檢署日前通知梁柏薰須於24日上午10時到北檢報到,將發監執行。

王宣仁因中興銀案被判刑定讞,梁柏薰於民國96年間勸王宣仁前往上海,擔任他所經營的楊鐵公司總經理,並透過前立委蔡豪等人的安排,讓王宣仁偷渡到中國大陸。高院於6月29日判處梁柏薰10月徒刑確定。

梁柏薰在判決確定後,爆料高院承審法官陳榮和透過賴姓律師向他索賄新台幣300萬元,並指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於92年間出面「喬」他另一件官司時,曾在台北市「北海漁村」餐廳招待多名司法高層及軍、警官員。

特偵組於8月上旬分案偵辦,承辦檢察官郭永發已兩度傳喚梁柏薰說明。

檢方指出,儘管梁柏薰指涉判決另有隱情,但由於案件已判決確定,北檢執行科在收到高院判決書及相關卷證後,仍依正常程序要求梁柏薰於24日報到,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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