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有夫婦被裁定詐騙罪名成立分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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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8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馮日遙報導)四川省自貢市維權人士劉正有及妻子胡玉蘭,週五被法院裁定詐騙罪名成立,分別處以兩年及一年半有期徒刑,而胡玉蘭獲准緩刑兩年即時釋放,劉正有的女兒指暫未決定是否為父親提出上訴。另外,被指煽動村民阻工的浙江省杭州市維權村民楊雲彪,法院裁定他「破壞生產經營」罪成判監3年,家人表示會提出上訴。

自貢市自流井區法院下午4時就劉正有及胡玉蘭的「詐騙罪」開庭宣判,法官祇用了15分鐘宣讀判詞,判他夫婦兩人罪成,劉正有被處有期徒刑兩年,他妻子胡玉蘭被處一年半監禁,獲緩刑兩年即時獲釋。劉正有的女兒劉靜對判決表示十分不滿,會進一步徵詢父親的意見,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她說:我當然不滿判決,我父親是無罪的,我說要提出上訴,但父親表示不用,或許他考慮過扣減羈押期,會快些出來罷,我會再問他的,他在庭上表現得很淡然,人好像胖了一些。

劉靜說,下午她到法庭外,見到聚集了數百名村民及父親的好友,他們都來聽判及聲援父親,同案件開審時一樣,法院外有大批公安便衣把守,警察更拉了數百米長的警戒線,阻止任何人接近法院,期間沒有衝突發生。劉靜說,父親的好友羅世模下午1時許來電告訴她,指他已遭地方人員控制,無法來法院聲援。

她說:羅世模打電話告訴我,指他已被警方控制了,被帶到政協對面檀香居茶樓喝茶,直至宣判後,他才獲准離開。

去年11月劉正有被8名公安從家中強行帶走,其後公安以「涉嫌詐騙案」將他及其妻子胡玉蘭正式逮捕,今年1月中旬,匯東公安分局指他們涉嫌偽造就業經歷,騙取近兩萬元的退休金,法院先後兩次將此案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被囚期間劉正有一度絕食抗議,更有高血壓的問題。

劉正有長期在自貢進行維權活動,他本身亦是當地的失地農民,多次上訪到北京,近年積極協助訪民,為他們撰寫上訪材料,並揭露監獄對訪民非法羈押。

*杭州維權村民楊雲彪被控「破壞生產經營罪」獲刑3年*

另外,浙江省杭州市維權村民楊雲彪被控「破壞生產經營罪」,西湖區法院亦於下午4時開庭,判他罪成處有期徒刑3年。他妻子孔秋華表示對判決不能接受,認為刑期太重,會提出上訴。她說:3年的刑期實在太重了,我丈夫是無辜的,根本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是因為我們拒絕簽字賣房,他們要向我丈夫報復。

孔秋華指,丈夫並沒有要求村民阻止施工,即使有,亦是因為這個工程是非法,不讓施工是要搞清楚事件,她堅持會申訴到底。

楊雲彪的代表律師劉曉原向本台記者指,他已即時致電主審法官,投訴刑期太重,他指,事件明顯是被告反對當局強徵土地遭打壓。他說:那個工地是違法徵用,工程亦是違法進行,村民去阻工就被判刑,那違法徵地為何不被追究呢?指他煽動村民阻工,是有違法律依據及法規的說法,入罪的理據絕對不足。

劉曉原說,裁決後的10日內,被告均可以依法提出上訴,他會仔細閱讀判決書,然後撰寫上訴狀在限期前遞交。

去年8月26日,開發商突然開工,大諸橋農民前去工地要求政府解決問題,遭鎮政府和派出所阻止,同時派出所實施抓人,保護開發商施工。楊雲彪在旁觀看,故當時沒有被抓。直到事後他去北京上訪,9月23日被西湖區公安分局截回杭州,指其煽動其它村民阻止施工,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起訴。

2007年8月,杭州之江度假區為了建造別墅,強拆楊雲彪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氣瓶進行抗爭,9月被西湖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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