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 知識產權保護-中國產業結構轉型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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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17日訊】 今年中國的“兩會”有幾大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模式是重中之重。但什麼才是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的關鍵,則各有說法。

廣西省近兩年承接了不少來自珠三角的勞動密集企業,去年GDP增速居全國第五,該省的“轉型”就是讓這些企業在本地“安家”;而廣東省的苦惱是低成本優勢不再,“騰籠換鳥”這一“經濟戰略構想”出台雖已3年之久,結果是舊“鳥”陸續飛走,鮮有新“鳥”來棲。北京大學教授、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副主任朱星在兩會的發言中認為,中國過去20年在關鍵科學儀器的創新方面,逐步喪失國際競爭力,嚴重依賴外國技術。

一、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形像不佳

廣東“總督”汪洋將此歸結為“原有發展模式利益鏈條上的人不願動,不願轉”。潛台詞是只要“當地利益鏈條上的人”改變思路,“騰籠換鳥”的戰略構想就能成功。汪總督顯然還沒覺悟到依靠政治動員並不能改變經濟發展模式。更何況,產業結構升級換代困難,除了中國企業自身底氣不足之外,掌握核心技術的外資在保護知識產權這一點上,對中國的合作伙伴早已心存警惕,令中國“以市場換技術”目標難以實現。

多年來,中國投資環境導致的“外部成本”過高一直令外商頗感頭痛,這“外部成本”之一就是知識產權受到侵犯。在許多國際知名企業看來,中國市場中產品侵權行為發生的概率很高,幾乎每個行業都無法幸免。德國的媒體報導說,“無論是飛利浦的總裁,還是巴斯夫的董事長,誰都知道到中國去投資意味著技術流失”,但它們無法抵抗住中國低成本的引誘。

從90年代中期開始至2006年以歐美產業資本為主的投資潮。這段時期,美歐產業資本對中國市場的研究重點之一就是如何避免知識產權受到侵犯。2006年,德國企業咨詢公司Accenture對200多家化工企業作了個調查,這些企業把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夠視為跟中國做生意中最大的問題,第二和第三位的 才是當地的官僚主義和基礎設施不好。美國是近年來在知識產權方面與中國發生糾紛最多、也花費最大力氣打官司的國家,僅2006年這一年,美國對中國企業發起的 “337調查”數量就達到13起,占美國全球總調查量的40%――337條款是美國1930年實施的《關稅法》在第337節設立的一項法律條文。該條款規定,如果進口商品侵犯了美國國內有效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可根據美國國內企業的申請進行調查,並對國外制造商、國外經銷商、國內進口商、國內分銷商等各種知識產權侵權人簽發多種禁令。該條款曾經有力地打擊過日韓等東南亞新興經濟體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即便如此,也無法解決中國企業的不斷侵權。

二、兩種價值觀:知識產權保護與“以市場換技術”

2007年之前的十余年,是外資中的產業資本投資中國的高峰期,然而大量仿冒產品的出現也讓部分跨國企業在做出轉移生產部門的決策時變得猶豫不決。2005年,羅蘭·貝格國際管理咨詢公司曾對在華跨國企業進行調查,調查涉及 的行業包括汽車、衛生用品、化學制品、電信、電子以及建築機械等。結果顯示,跨國企業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效果並不理想。根據跨國企業的經驗,在中國市場通過控制生產流程確保產品不被侵權要比通過產品制造本身防範侵權更有效。外國公司獲得這種經驗,是通過無數知識產權被侵犯的案件獲得。據中國海關的數據,自1994年至2005年,十年共查處五千多件知識產權案件。

比較有趣的是,在跨國公司抱怨知識產權受到侵犯的同時,中國也在抱怨“讓出了市場,卻沒有換來技術”。雙方的抱怨背後,其實是價值觀的衝突。

在國際社會看來,每項新技術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因此,知識產權是一種合法的壟斷權,這是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含義。其宗旨就是鼓勵創新並保護創新成果,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必然導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但中國的“尊重知識產權”從來是口惠而實不至,其利用外資的目的之一就是“用市場換技術”,希望在與外資合作的生產過程中“學習”外國的先進技術。從大量侵權案件的發生來看,這種“學習”並非合法獲得,而是通過侵權的方式取得。但在外資公司日益變得聰明起來之後,這種“學習”變得越來越困難。至於中國方面,不僅廠商侵權覺得理所當然,連大學的研究者都覺得西方將知識產權作為戰略資源與競爭工具是種“惡意的壟斷行為”。

三、知識產權保護欠佳導致中國產業升級困難

中國科學技術促進發展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彩電、計算機、DVD和手機這四大類電子產品,知識產權多數不在中國企業手中。社科院王春法教授在東莞的一項調查報告也得出同樣結論。該報告指出,跨國公司僅僅將商品產業鏈中最沒有附加利潤的組裝環節放在了中國,在華外資FDI公司嚴重依賴母公司的設備和技術,它們向母公司采購設備和元件是維持與母公司技術聯系的重要渠道。這些外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在產品價值鏈中處於低端位置。

2007年以後,中國引進外資的重點轉移至引進金融資本。直到2008年中國經濟陷入危機,才發現勞動密集型企業消耗和占用了大量資源,卻沒有創造與之相適應的產業價值鏈,於是開始考慮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

問題是,外資對中國知識產權侵權的擔心一點都未減少。美國《時代》今年2月1日刊登了一篇題為“The China Fix”(意譯可作“解決中國的難題”),作者 James McGregor在文中說道:“在我生活在中國的20多年中,還從來沒有見過外資企業像今天這樣憤怒和迷茫。……參加公司總執行長的晚宴時,大家的對話全都是圍繞著中共官員和中國商業伙伴們是如何的傲慢和無禮。一長串的故事 包括對方故意前後不一,執行規定不透明,肆無忌憚的偷竊知識產權,政府通過工會和中共基層組織滲透西方大公司,利用暗算的產品標准和檢測公然阻止產品進入 市場,政治化的法院和政府機構幾乎永遠都偏向中國大陸的企業,別出心裁、選擇性的實施世貿組織的規定等等,不一而足。”

上述分析表明,要想短期內改變中國經濟發展模式,一是大規模提升中國本土企業自身的技術創新能力,這點看來路途尚遠;二是依靠外資的技術力量。但在中國摘掉“盜竊知識產權大國”的帽子之前,這些外資會放心讓自己投入巨資開發的技術進入中國嗎?

(原載於《縱覽中國》2010年3月16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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