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強:現代拍案驚奇之警察“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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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24日訊】中國是一個充滿著拍案驚奇故事的國家,每天都發生著許多的傳奇事件,比如前些天在昆明市某派出所內發生的邢鯤用紙幣捅開手銬,用攜帶的鞋帶自縊身亡的故事。日前媒體報導了警察高作喜因為上訪被領導強行送精神病院關押的事情,也是一件現代拍案驚奇。

41歲的高作喜,是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大興安嶺農墾分局民警,2005年出警時被打受傷,因賠償問題領導處理不公,多次向上級反映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後開始逐級上訪,成為了一個訪民。

兩年前的一個夜晚,高作喜在分局值班室,被領導安排的6個人強行按住扎針,等他醒來,發現身在千里外的精神病院。

2009年12月3日,大興安嶺農墾公安分局主管紀檢副局長張強稱,當年送高作喜入院是局黨組的決定,“作為個人我沒有什麼好解釋的”。而一手經辦高作喜入院的法制大隊長鄧毅說,他做的“都是組織的安排”。

其實“組織的安排”也是有理論根據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央視節目主持人孫東東教授有一段名言:“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他們為了實現一個妄想症狀可以拋家舍業,不惜一切代價上訪。把他(們)送到醫院就是(對他們人權的)最大的保障。 ”

所以中國的精神病院里關押著大量的訪民,去年楊佳的母親王靜梅失踪就是被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也就是“被精神病”了。這些都是根據各級“組織”作出的安排。但是被組織安排“被精神病”的都是訪民和政府官員稱的“屁民”,為什麼會有警察呢?

大興安嶺農墾公安分局主管紀檢副局長張強雖然稱對送高作喜入院沒什麼好解釋的,那是不方便解釋,其實他很好解釋:高作喜放著好好的警察不做,放著錢不賺,不務正業,卻去當什麼訪民和屁民,被關進精神病院是咎由自取,“被精神病”是應得的下場,組織沒有決定把他“被自殺”,已經是相當的寬大了。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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