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生多起學生被綁架案警方封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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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道)近期,廣東發生至少6起小學生被綁架案,其中深圳發生三起,兩名學生被綁匪撕票。學生家長及社會輿論指警方封鎖消息,導致綁架勒索案持續,警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公安則指不公開案件是「國際慣例」。

據《廣州日報》上週報道,10月20日下午,南山外國語學校六年級小學生小易上學途中遭綁架。案發後,家人交納50萬美元贖金,但小易在綁匪收到贖金前已被撕票殺死,屍體拋入小梅沙海域。日前,園嶺小學有一五年級學生小陳,上學途中遭綁架,並撕票。據與受害者住在同一社區的知情者星期天告訴本台: 「發生了以後,我們還在奇怪,說媒體怎麼不公開,後來被撕票,南外(南山外國語學校)的那個家長在網上發了博文,南山外先發生了一單,然後接著又發生一單撕破,就說深圳警方不作為,對前面的(綁架案)也不做警示,所以導致後面又不斷發生這種事件,要求深圳市公安局作出解釋,第二天就有這些新聞出來了,是被逼的」。

一位熟悉案情的家長表示:「(綁匪)事前踩好點,看學生出來之後,他(歹徒)開著個麵包車,看見學生是單獨的走到話,就上去綁架」。

在家長的壓力下,深圳警方上週二披露了近期連發的3起綁架案詳情,並證實2名學童慘遭撕票,6名參與綁架的嫌疑人被抓。警方近期還打掉了4個預謀搶劫學生的犯罪團夥,抓獲15人。針對社會質疑,上週五,深圳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周保軍向記者澄清,遲遲未公佈學童綁架案的相關案情,是經過慎重考慮的,綁架等惡性刑事案件並非政府信息,貿然公開對偵查破案不利。他說,綁架案件的發案信息不適宜向社會公佈,也是國際慣例。

本台星期天致電深圳市公安局宣傳處,接聽電話的值班公安表示:「你先發個函過來,我們領導審批,然後由我們這邊專門的工作人員向你們解答」。

記者:周保軍講,案件不公佈是國際慣例,是國際慣例嗎?

公安:你先發個函過來,好嗎。

一名學生家長認為:「我看他一開始是根本不想把它(綁架案)公佈的,是想把它壓住的,但是學生家長之間,早就收到學校發的群發短信了」。

對於深圳公安以所謂的國際慣例,隱瞞不報,也引起了中央級和廣東媒體的批評。上週六出版的官方《瞭望》新聞週刊稱,當案件已經發展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時,公安機關就有義務披露案件真相。廣州《新京報》的評論稱,深圳警方稱不公佈學生綁架案屬國際慣例。果真如此嗎?從歐美國家的「兒童綁架報警系統」看, 他們在遇到兒童綁架時,恰恰在第一時間向各類媒體公佈信息,以便讓公眾積極提供線索,拯救被綁架的兒童。

在深圳的獨立中文筆會成員趙達功表示:「在中國所謂慣例就是根據黨的指示,發生這種事情,深圳的面子很不好看,所以他儘量掩蓋真實的東西,其實警方破案歸破案,但是媒體一報道,應該是威懾,震懾犯罪分子,同時也讓家長警惕,做防範措施,隱瞞不是一個辦法」。

目前,市民都在懷疑當局公佈的綁架人數。據《羊城晚報》報道,在深圳家長中一直流傳著眾多孩子被綁架的小道消息,其中一條小道消息稱至少發生了20起綁架案。該報引述深圳市人大代表吳立民認為,在第一起綁架案發生後,深圳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公佈,從而引發了連續綁架案的發生,引起了家長以及社會上的恐慌,警方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一位家長說:

「我也有聽說是發生了20起,但是公開公佈的也就是三單或者四單,學生家長很恐慌,現在基本上學校門口,全都是家長在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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