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修法 外國人入境須拍照登記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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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1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3日專電)南韓總統李明博今天主持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包括「外國人入境時,必須登記指紋並拍下證明照片」為主要內容的「出入國管理法」修訂案。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新修訂的「出入國管理法」,為防止非法入境和加強對外國人的管理,外國人入境和登記時,務必義務化地進行核實身份的工作。

對於從事專門職業的外國人才,為在南韓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如變更或增加工作崗位時,不必事先獲得許可,事後15天內申報備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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