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與自殺員工家屬達成撫恤及贍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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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訊】(中央社台北27日電)廣受關注的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經深圳市公安局法醫鑒定,孫丹勇的死因為高墜自殺死亡。目前,富士康科技集團已經與孫丹勇的家屬達成協議,支付人民幣36萬元撫恤金外加每年3萬元的贍養費用。

新華社報導,富士康已應孫丹勇父母的要求,支付36萬元 (約新台幣173萬元)的撫恤金。此外,富士康還將代替孫丹勇履行贍養他父母的責任,在兩位老人家有生之年,每年提供3萬元作為贍養費用。

富士康科技集團行政總經理暨商務長李金明指出,無論多少金錢都不能挽回一個逝去的年輕生命,富士康對孫丹勇自殺事件感到惋惜和痛心。近期,富士康高階幹部將參加孫丹勇在雲南老家的葬禮。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李金明表示,作為一個員工超過60萬人的企業,富士康一直關注員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一方面通過企業內部的廣播、電視以及雜誌,廣泛宣傳相關的心理健康知識;另一方面,對於情感糾紛、工作壓力等員工普遍遇到的問題,富士康設立了專門的心理諮詢熱線、諮詢室和宣洩室,並配備了專業人員進行疏導。未來,富士康將進一步加大投入,爭取為員工搭建一個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務平台。

7月16日淩晨,在深圳富士康工作的孫丹勇從12樓跳樓自殺。原因是他負責郵寄給蘋果公司的16部IPhone樣機少了一部,在接受公司調查期間,孫丹勇跳樓自殺。有網帖表示,孫丹勇在接受調查時遭到不公平待遇,此事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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