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書店老闆因印發聖經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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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3日訊】(美國之音報道)北京法院這個星期判決基督徒以及書店老闆石維翰三年徒刑,罪名是他印發和免費贈送聖經屬於“非法經營”。觀察人士說,這顯示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僅僅是憲法上的一紙空文,人民的宗教信仰還是受到極大的限制甚至剝奪。

38歲的石維翰是北京市一家基督教書店老闆,也是一個家庭教會領袖。北京市法院星期三以他印發和免費贈送聖經屬於“非法經營罪”,判處3年徒刑並且罰款15萬元人民幣。其他六名與他共同被起訴的還包括教會同工以及印刷公司人員,也都分別被判刑或罰款。

*家屬無法接受判刑決定*

石維翰的妻子張晶對美國之音表示,家屬對判刑之重有些訝異,石維翰12歲與8歲的兩個女兒對這樣的結果更是不能接受。張晶說:“兩個孩子反正有點不能接受,覺得爸爸好像沒有罪的,怎麼還被定罪,被判刑。因為他們想的就是好像爸爸終於可以回家了,我們覺得就是沒想到這麼重。”

石維翰是在2007年11月28號被當局逮捕,2008年1月4號當局宣布將他無罪釋放,但很快地又在3月19號將他逮捕,並送往海淀看守所關押至今。

張晶表示,石維翰有嚴重的糖尿病,關押一年多時間裡,當局不准家屬探視,也不讓送藥。律師提出的保外就醫請求也沒有得到任何回音,讓他們對石維翰的健康狀況非常擔心。

*辯護律師至今未通過年檢無法代理*

雖然北京法院在判刑後允許家屬在15天內提出上訴,不過張晶表示,由於辯護律師張星水還沒有收到當局發放的年檢合格證,就算他們想上訴也沒有辦法。張晶說:“張律師他們的律師事務所已經沒有通過年檢,所以律師不能再去和他(石維翰)見面,所以可能也不能夠再繼續有上訴的動作,就是他們不能再代理我們的案子了。”

北京市獨立政治評論員餘傑認為,在中國只有南京的愛德基金會得到官方許可,能夠印發聖經,而且也只能在官方認可的教堂內才能買到聖經,其他任何的書店和市場都不能買到。也就是說,聖經在中國只能算是半合法的書籍。餘傑指出,中國官方還利用南京這個唯一的聖經印刷廠,不斷向西方展示說中國民眾有買到聖經的渠道。但實際上,中國政府是不斷在對人民的宗教信仰進行打壓。

余傑說:“中國現在的宗教信仰自由,僅僅是寫在憲法上的一紙空文,在現實生活中受到很多的限制甚至剝奪。比如說,宗教信仰自由不是一個孤獨抽象的自由,它和其他權利緊緊聯繫在一起,比如說新聞出版的自由。”

*美國駐華使館曾致電家屬表達關切*

由於石維翰的小女兒是在美國出生,擁有美國國籍,石維翰的妻子張晶表示,在石維翰被關押起訴後,美國駐華使館也曾經幾次致電家屬,表達關切。

美國之音記者打電話到海淀公安局希望了解石維翰的情況,接聽電話的人員要求記者發出書面聲明,才願意接受採訪。

至於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人員則表示,要去了解案情後才能答覆記者詢問,不過直到截稿前,記者都沒有得到中國外交部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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