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蓮霧含護汰芬屬個案 加強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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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錫璋中興新村18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天表示,有關桃園查出蓮霧含「護汰芬」藥劑一事,去年至今所進行的產地蓮霧查驗,都未檢出「護汰芬」,桃園一事應屬個案,今後將加強源頭管理。

農糧署說,「護汰芬」是一種殺菌劑,主要用於小漿果類的葡萄、梨等作物的病害防治,但尚未能使用在蓮霧,所以蓮霧未訂定其安全容許量,屬於不得檢出的規範。

據農糧署統計,去年在主要蓮霧產地抽驗19件,今年也已抽驗6件,經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用化學法檢驗,所有樣品都符合安全容許量規定,並未檢出「護汰芬」。因此,桃園縣檢出蓮霧含微量「護汰芬」,應屬個案。

農糧署進一步強調,對此一個案,農政單位將加強主要產地農民的安全用藥宣導與教育,同時增加蓮霧採樣送驗的件數,如果發現不合格案件,就會輔導農民延後採收,並辦理後續抽驗追蹤及生產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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