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媒體監控 增設新聞記者黑名單

【新唐人2009年2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何平的採訪報道)中國計劃通過控制記者證的發放、設立記者黑名單以及加強對報紙、期刊負責人任職資格認定等手段加強官方對媒體的監控。

據官方《中國新聞出版網》2月13日的報道,中共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在“2009年全國報刊管理工作會議”上表示,新聞總署計劃在今年出臺一系列規定、條例,以加強對新聞隊伍和新聞采編活動的監管。其中包括出臺《新聞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加強控制新聞記者證的審核、發放以及建立新聞不良從業人員資料庫,吊銷記者證並限制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等。美聯社的報道指出,雖然中國官方的新聞監控力度,迫於去年北京的夏季奧運會而有所鬆動,但是目前對於媒體的控制越來越嚴格。尤其是新聞記者在報道官員貪腐問題上,被囚禁、騷擾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全國範圍內設立新聞記者黑名單,只是中國當局加強新聞管制的一系列措施之一。本台記者就此致電國內的一些新聞媒體負責人,《貴州日報》報業集團的劉慶鷹總經理表示:

“謝謝您打電話來專門聯繫,我還不是太好回答你這個問題,請你理解。”

《北京青年報》的助理總編輯馬平也表示,因工作原因不方便就新聞總署的新規定發表看法。而《海南日報》的張維勤副主任表示,官方對於新聞采編的監管規定一直存在:

“涉及到采編這塊兒這是肯定的,歷來都是這樣的。 我們現在都是一直在加強監管,要以黨報的性質爲宗旨。”

北京的資深媒體認淩滄洲認爲,由於今年集中了西藏事件、六四民運和中國國慶等衆多歷史事件紀念日,新聞總署的舉動表明來自官方的控制正在加大:

“ 控制記者證、做不良記錄等等是一貫的做法,但是今年可能力度會比往年大一些,這與今年的一系列的敏感日子是有關係的。但是,新聞出版署作爲新聞出版的管理單位,它所說的一系列違規、違法都是違反它的人治的規定。它說哪個報道不讓報,就不讓報。憲法三十五條有言論出版自由,但是它現在以各種條例來管理,這樣就形成了人治的成分。通過記者證等種種手段來控制是過去就有的做法,但是現在的這一系列做法不能不讓人想到,控制的力度更大了。”

海外中文博訊網報道,國際記者聯合會在1月份發佈的報告指出,中國政府沒有遵守其申辦奧運會時許下的真正實現新聞自由的承諾,並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被逮捕的新聞工作者,停止利用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法律打壓新聞記者。原《經濟學周報》副主編,現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從事政治學研究的王軍濤博士認爲,由於互聯網等多方位傳播方式的出現,民衆獲取新聞的渠道更爲開放,當局通過新聞署加強控制傳統媒體,並不能取得希望的效果:

“在我看來,最近出臺的這個條例有一個倒退,就是政府明明白白傳遞一個信號: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恢復事前審查制。而這個事先審查不但像過去那樣審查每個稿子,而且要審查新聞單位的從業人員,從從業人員的把關上來進行審查。党管幹部這條規則其實從來就沒有廢除過。這種管理是把自己的媒體管死了,把更多的觀衆和聽衆推到了新興的技術上。每個博客實際上都可以是一個記者和評論員,每一個網民都可以在網上作爲一個通訊員。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單純去管這種傳統媒體的話,作用不大。”

美聯社報道,隨著去年北京夏季奧運會的結束,中國政府曾遮罩《紐約時報》、英國廣播公司及香港《明報》等網站。從2007年來,有關中國新聞記者和採訪物件遭到拘押、騷擾的事件多達33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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