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三鹿」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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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三鹿宣佈破產,資不抵債高達-11.03億元。也就是說,三鹿賣光所有土地、設備和廠房等固定、流動資產,尚欠11.02億元,債權人是銀行。如此巨大的虧損,說明三鹿在毒奶風波爆發之前一直經營虧損。正因為是國企,所以被銀行養著。這銀行的錢也是屬於儲戶的,看似騙來騙去都是國家企業,實際上都是消費者的錢財。

花消費者的錢經營,反過來不但不盈利,還要投毒毒害消費者,這跟殺人犯有什麼區別,邪惡到家。

今天三鹿破產新聞發佈商會上宣佈「12月19日,三鹿集團又借款9.02億元付給全國奶協,用於支付患病嬰幼兒的治療和賠償費用。」

破產的三鹿從哪裡能夠借來巨額9.02億元?面子真夠大的。賠償並不因此掩蓋罪惡。毒奶企業都是國有企業,向政府納稅,那麼,即使破產、資不抵債,政府賠償是賴不掉的。

國家賠償被「中國特色」為企業行為。更為荒唐滑稽的是,三鹿已經破產關門,哪來的借錢賠償一說?這明明是法律意義上的國家賠償,卻變相稱為企業賠償。看來政府還要臉,知道遮醜,繼續玩點小把戲騙老百姓。

三鹿破產,法人被抓,法理情三方面都應如此。但是同樣故意投毒的蒙牛、伊利、雅士利等十多家牛奶企業,都該破產,老闆都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僅被免職,太便宜了。

從毒奶事件爆發之後,我一直認為這是牛奶企業集體故意投毒行為,而不是摻假那麼簡單。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食用可致死致殘,奶企不會不知道,卻故意大量、公開、長期摻毒,這跟公開謀殺沒任何區別。三鹿僅僅因為是第一家被媒體揭黑摻毒奶企,破產賠償,這個代價應該付出,其他奶企性質一樣嚴重。

而蒙牛、伊利等奶企老總逍遙法外,受到當地政府庇護。同時,他們也應該賠償受害者。這點被人們忽視了,應該加大呼籲。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不處罰這些暴行者只留褲頭,不把他們關進監獄,明天它們就膽敢把敵敵畏、六六粉摻和在牛奶裡。

蒙牛牛根生出盡醜態,玩遍花招。他本就是罪人一個。動輒用「保護民族企業」、「奶企潛規則」遮醜。再看毒奶發生之後,蒙牛、伊利廣告鋪天蓋地灑滿媒體、路牌、公交月台,還向消費者開放車間觀摩。我不相信這些惡人一夜之間能從良。

自毒奶爆發之後,我發誓拒喝所有國產品牌牛奶。之前購買的一箱伊利牛奶,現在還扔在家裡。時時提醒自己,這是包裝精美的毒液。它詐騙消費者銀兩的同時,還將幾十萬名嬰幼兒送上了手術台,將幾百名嬰幼兒送進了太平間。

這些卑微、冰冷的數字不該被這個國家忘記,這是跟南京大屠殺一樣的暴行。

中國人應該永遠記住這些殺人暴徒的名字,而不單是夭折幼兒的父母家人。

這次中毒嬰幼兒分佈有一個規律︰幾十萬名幼嬰兒普遍出生在小城鎮、農村家庭。這些家庭本就是社會弱勢群體,他們沒什麼話語權。因此,在毒奶追索訴求方面,並不佔據優勢,這從司法機關拒絕立案、政府拒絕國家賠償就可表明。

不憚以最大的警惕詛咒這些暴徒商人和政府人員。他們本人和子孫後代不會喝這些毒奶。

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原料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檢測方法》(GB/T22388-2008)國家標準︰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高於1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這等於以國家名義將毒奶合法化。邪惡再次遂行、得逞。「三鹿」牌政府,名符其實。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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