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周老虎」吃民不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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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27日)周正龍被陝西旬陽縣法院一審判處兩年半,罰金2000元,罪名是詐騙罪和非法私藏彈藥罪。筆者在多篇文章裡提到,製造假老虎動機是利益和政績驅使,在這個利益鏈條上,包括陝西地方政府、林業廳、副廳長朱巨龍和林業廳信息中心主任關克,以及提供相機、參與PS圖片者和提供假虎認證的教授專家。周正龍本來是預期獲益最少的一個,但他是假虎騙局中最賣命的一個,也是結局最慘的一個。

陝西林業廳及其官員,本來精心策劃靠假虎詐騙中央一筆款項的,周正龍只是一個被挑選來喝老虎血的,陝西地方政府和官員滿天下吆喝做廣告,在他們的原始森林裡發現了華南虎,主動丟給周正龍一隻雞吃,未想到政府的騙局很快被公眾揭穿,結果官員沒吃到老虎肉但欺騙了天下,而周正龍因為被騙吃了一點雞肉(兩萬獎金),反倒被轉移視線成為罪名。這就好比陝西政府把納稅人的資金放進周正龍家裡,法庭判決周詐騙錢財,而圖謀更大騙局的送錢人反倒無罪。

重判周正龍,袒護官員,壟斷法庭,拒絕記者和親屬旁聽,與楊佳案如出一轍。舉世關注的事件,顯示政府治理越加走向野蠻化和流氓化管制。公然挑戰社會秩序,透支國家(非政府)信譽,而對自己制定遊戲規則的肆意篡改,更強化了政府謊言者和流氓者角色。

周正龍無疑是暴民文化養育的貧困刁民,他本來有許多機會揭穿騙局,指證假虎謀劃者,讓真正的罪犯落入法網,那麼就會贏得公眾理解,但是機會都被他的愚忠和自信浪費,法庭上都是政府自己人,沒有周正龍說出真相的機會。政府說周在法庭承認是「法盲」,不足信。因此,周正龍是一個受害者也是一個害人者,更是犧牲品和替罪羊,他理應受到懲罰,他唯一讓人同情的地方是作為一個弱者最終成為一個囚犯,而主犯卻逍遙法外。

竊國者侯,竊鉤者賊。今天仍然在中國上演。中國的制度文化,向來只鼓勵你做一個強大的流氓,讓所有人怕你,那麼這個社會就定義你是成功者,大眾心甘情願做奴隸;不鼓勵你做正義的弱勢者,你的正義並不能打通行政和司法、政府和官員,早早會被他們聯合絞殺。在中國,正義往往不是經由司法實現的,而是通過暴力,一旦正義者通過暴力獲得權力,新的暴力將繁衍產生。假虎案無論是謀劃者和實施者,還是其作假動機和預期結果,都不關乎公眾利益,只是千百年來習慣撒謊欺騙文化的一個現代版。或許再過幾百年,又是《官場現形記》其中一個故事。

三歲小孩都明白陝西政府是在演「皇帝的新裝」醜劇,周正龍不是那個發現醜劇的小孩,他是被「更劣幣驅逐的劣幣」。假虎是陝西地方政府事先設定的一個局,企圖套牢公眾和周正龍,最終未誆騙並套住公眾,周正龍倒是被套死了。法庭判定假虎事件「是周正龍一人所為。」陝西官員吃定了公眾不能把他們怎麼樣,北京更不會站出來點名讓作假官員落網。所以,陝西地方政府擺明了一幅流氓嘴臉:我是流氓我怕誰。他們只差要說出口:媒體和法官就是我的丫鬟,想怎麼操弄就怎麼操弄。大到整個國家也是如此。官方控制著新聞、行政、司法等所有資源,民間力量不足以形成制衡,只有微弱的挑戰,不足以撼動強大的官權。

讓朱巨龍和關克辭職,只是做給公眾看,藉以平息眾怒。不妨等著看,不久之後陝西政府會給兩人另外安排工作部門,繼續享受副廳和處級待遇。陝西政府暫時犧牲這兩個人,卻讓更大的官員保住了官位和名聲,在官員體制內倆人可是有功之臣。朱巨龍和關克,自從被罷官之後,一副死硬挑釁公眾面目,截至今天一審判決前後,倆人不約而同更新了新浪博客,朱不知所云大談國學,並操起相機賣弄野生動物保護,沒有絲毫懺悔自責。這是被官網保護的罪犯,公然向中國乃至世界示威叫陣。

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是權力者制定的,而非法律和道德習俗。並且權力越大,制定規則的權限越大,也就是說話事權跟權力成正比。遊戲規則制定者通常也是裁判者,自己授予自己制定規則的權力合法性,將自己等同於規則本身。規則制定者是永遠不容侵犯的,除非被更高級的規則犧牲掉。這些規則不涉及人權和自由,也與平等、公正、公開無關,只跟權力者的政治利益最大化有關。國家的遊戲規則由一個政黨制定,不受制度和法律約束,不需要透明,然後選出一個三權獨攬的代表,作為為行政、司法和軍隊的化身。在這樣的權力規則社會,越是佔據經濟和政治資源少的人,往往法律才會找上門,不是給他們提供保護,而是懲治他們。

制度是政治的產物,政治是文化的表徵。假虎案既是專制制度的必然現象,也是刁民文化的產物。假虎案比起礦難造成的危害算不得什麼,但它之所以引起全民關注,在於它揭示了制度、司法、文化謊言一體化和野蠻化。不改變制度,假虎案還會發生,而制度禁絕普世價值和信仰土壤,又強化了獨裁製度,因此惡惡相生。而在民間,當一種醜劇屢屢演化為正劇時,會讓公眾習以為常,他們會默認這個制度就是這樣,很正常。惡制度會馴化壓服人性中的良知,人人熱衷於當官,或者不擇手段獲得經濟利益,然後用金錢擺平權力者;或者生不如死時,揭竿而起,今年發生幾次民變就是如此。

──轉自《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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