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通過 歐盟將續提供普遍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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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二十三日專電)歐洲聯盟會員國已通過有關普遍優惠制度(GSP)的新規定,這項規定將使一百七十六個開發中國家的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時能持續享有優惠待遇。

歐盟執行委員會今天對歐盟會員國能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間實施的相關新規定,表示歡迎。

歐盟執委會表示,更新的歐盟普遍優惠制度將會獲得改善,並確保這項制度能以最需要享有這一制度的國家做為目標。

歐盟執委會並認為,普遍優惠制度最能提供開發中國家真正的經濟利益。歐盟資料顯示,在普遍優惠制度架構下,二零零七年開發中國家出口至歐盟市場的貨品價值,高達五百七十億歐元(約九百十二億美元),歐盟因此在關稅上的損失則達二十五億歐元(約四十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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