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警察勒索犯人被舉報後傷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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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記者在線報導)湖南邵陽市日前發生一起公安幹警搶劫傷人案件,案發時被害人黃松波要求110出警到現場的員警捉拿兇手大祥分局幹警李方南,但出警人員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事後有關當局以證據不足為由遲不辦理此案,被害人對於當局官官相護的官僚作風,縱容包庇犯案員警李方南的做法,感到相當不滿,下面是本台記者的採訪報導:

犯案幹警李方南的妻子表示因她向紀委和檢察院舉報李方南強行向犯人索賄16萬元的事情,因此在她委託弟弟黃松波前往探視兒子時遭到李方南的毆打報復,對於警察犯罪無人敢辦理還在逍遙法外,對中共政府的司法不公,感到無奈。

黃女士:「公安局沒有處理他所以導致這個幹警越來越囂張,現在今天去打人把人打成殘廢,明天他又抓我怎麼辦呢?我現在人身安全沒保障啊!我作為一個母親看自己的兒子都不能看,侵犯了我最基本的人權;現在公安局調查的人也就是他們村莊的人,怕作證如果作證的話怕遭到他的報復,不願意出來指證他,這是公安局給我的答覆。」

一位曾在監獄遭受中共公安多次虐待及勒索的民眾表示,中共司法制度腐敗,受刑人人權沒保障。

民眾李先生:「我關在監獄裡時,那時候我還沒判刑他們就向我借錢,你不敢不借,不借他就打你呀!他每兩三個月就敲詐你一次,派出所來敲詐你,找各種藉口敲詐你!」

據瞭解,目前本案仍沒有進展,邵陽縣穀洲派出所的劉明所長多次無奈地對受害人家屬表示不敢接管此案,大祥分局領導請李方南到分局一起調解,但是李不願來分局調解。被害人在多方投訴無門後,希望透過媒體呼籲正義人士督促當局能合理合法公正妥善處理此案,依法嚴辦李方南這個違紀違法的幹警。

尊敬的各位正義人士︰

您們好﹗

我是湖南邵陽市一名普通工人。2008年5月21日一個人去邵陽縣谷洲鎮中廟村9組看望很久都沒有見到的一歲多點的外甥時,被邵陽市警局大祥分局幹警李方南搶劫了手機和錢並打傷(附輕傷司法鑑定和派出所證明)﹗當時公安110出警到現場時,我被打傷在地,李方南及其幫凶圍在我周遭。110幹警讓我爬起來快回家,我要求捉拿兇手,出警人員沒有採取措施。

我在邵陽市中心醫院住院10多天,因為無錢繼續治療被迫出院,經司法鑑定為輕傷︰腦震盪,肋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現在事情已經過去兩個月了,我家人不下20次找到邵陽市警局、谷洲派出所的各位領導。但是事情一直沒有進展。一起110出了警的搶劫傷人的刑事案件的主凶—-警察李方南不但沒有賠償一分錢的醫藥費,也沒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一直逍遙法外。

李方南,男,45歲,漢族,大專文化,邵陽縣人。1980年10月入伍參軍,1994年轉業參加公安工作, 2003年7月任邵陽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現擔任邵陽市警局大祥分局面鋪派出所民警。

( 一)李方南第二次結婚后,恣意玩弄女方感情,把婚姻當兒戲,對家庭極度不負責任,導致其妻子實名向紀委和檢察院舉報其強行向犯人索賄16萬元的事情。邵陽市警局紀委調查後,認為雖然他拿了犯人16萬元錢,但是這錢是李方南身為看守所的管教幹警向犯人所借,所以不違法。

(二)李方南不允許其妻子看望他們一歲多的兒子,其妻子求助于邵陽市警局多次沒有結果,因非常想念孩子,只好叫我這個做弟弟的代為看望。2008年5月21日,我提著牛奶等東西去看望外甥,結果被搶劫打傷。

(三)關於這個搶劫傷人的案件,邵陽縣谷洲派出所的劉明所長多次無可奈何地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我只是個小小的派出所所長,請你們向邵陽市警局反映。我代表派出所多次找大祥分局領導請他們叫李方南到分局一起調解,但是李不願來分局調解。(兇手李方南好大的架子,大祥分局領導和派出所領導請他他竟敢不到﹗一起刑事案件,竟然不強制傳喚,還要請他這個警察大人?)

尊敬的各位正義人士,李方南作為警察不但侵犯了我們探視孩子這個最基本的人權,還嚴重傷害了我的生命健康,剝奪了我的私人財產。公安本是保護社會大眾的安全的,可這個公安確故意傷害社會大眾執法犯法,這樣的事情已經違法。為什麼公安就不能公平執法,嚴肅處理?

請各位正義人士在百忙中抽出時間督導邵陽市警局合理合法公正妥善處理此事,依法嚴肅處理李方南這個違紀違法的幹警,為百姓排憂解難。

致 禮﹗

黃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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