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被重判10年 家屬遭毆打成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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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寧區法院6月5號,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房屋被強拆的潘雪昌10年徒刑。辯護律師認為判決不公,潘雪昌是屬於正當防衛行爲,當天要求進入旁聽的300多名民衆均被阻擋在門外,連潘雪昌的親屬也未能進入,潘太太李雙大還遭警察毆打成傷,關押20多個小時。下面請看本臺記者發來的報導。

潘雪昌的辯護律師霍律師表示,現在全國很多地方進行的強拆行爲,引起矛盾激化。潘雪昌傷人是在被動自衛的情況下發生的,不應定罪。

霍律師說:“我認爲這個判決不正確,應該上訴。這件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和這些人物,都是說明一方是完全有準備的,來進行一些犯罪活動。另外一方面,潘雪昌完全是被動的。潘雪昌實際上他的情況是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爲,不應該給他定罪的。”

潘雪昌的太太李雙大表示,5號當天想要進入法院旁聽,遭到警察毆打,被關到第二天,發現手不管用時到醫院治療,就一直住院到現在,醫生說她手的神經已經壞死。

李雙大:利用黑勢力來拆我的房子,半夜三更啦,私闖民宅,硬要我老公簽字,我住在醫院裡頭,我的手現在受傷了,法院的警察打我,關押了20多個小時關到6月6號7點鐘放我的。

潘雪昌的女兒也認爲她的父親無罪,並指出法院審理不公開,要求進入旁聽的300多名民衆均被阻擋在門外,不足以服人。

潘的女兒說:我覺得他們表面上是公開開庭,但是他們根本就沒有做到這一點,因爲我這個親生女兒都沒有進去,他不讓我進去。”

常州居民姚女士表示,現在是黑社會當道,老百姓很無奈。

姚女士說:“我們對這個很失望,現在毫無辦法,他們有法不依法,他們有權啊,他們政府有權啊。”

2007年8月份潘雪昌在自己家中受到強拆人員的暴力攻擊,她的女兒受到侮辱。他們兩次打電話給村委書記,5次打110電話求救而不被理睬,潘雪昌在無奈中實施自衛時刺傷了一名強拆人員。

新唐人記者 李文 李明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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