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維持對"化學阿里"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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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伊拉克上訴法庭9月4日決定,對前總統薩達姆的表弟、人稱“化學阿里”的阿里•哈桑•馬吉德以及另外兩名前政權高官維持死刑判決。根据伊拉克法律,一旦判決結果最終确定,必須在30天內執行。

伊拉克高等法院曾在6月24日判決馬吉德犯有种族屠殺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罪,宣布對他處以絞刑。另兩名前政權高官也在當日被判死刑。其辯護律師當時宣布,將提出上訴。根据伊拉克法律,判決結果公布后,被告30天內可上訴。一旦判決結果最終确定,則必須在30天內執行。

馬吉德被控1988年在伊拉克北部發動鎮壓庫爾德人的“安法爾”行動,并下令使用毒气。据有關机构估計,針對庫爾德人的報复行動造成約10万人死亡,2000多個村庄被毀。在北部的哈拉卜鎮,就有近5000人死于芥子毒气。馬吉德從此被人稱為“化學阿里”。

西方媒体報道,1990年8月至1991年2月馬吉德在擔任“科威特省省長”期間,曾下令對當地人燒殺搶掠。 1991年海灣戰爭后,馬吉德又出動飛机大炮,鎮壓 了伊拉克南部什葉派穆斯林的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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