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起訴江澤民的原告被迫害一死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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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0年8月,兩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寄出申訴狀,控訴江澤民、羅干、曾慶紅非法取締和鎮壓法輪功。此訴狀經挂號信寄達中國高檢后,被告江澤民、羅干親自下令逮捕原告。兩名原告于訴狀遞交兩周后在北京被捕,其中北京居民王杰已于2001年被迫害致死,香港居民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后一直關押在天津茶淀監獄。

朱柯明、王杰二人2000年9月7日被捕后便不再有任何消息。經親朋好友多方探听,獲知江澤民、羅干親自下令逮捕朱王二人,并嚴密封鎖有關他們的一切消息。

身為中國公民的王杰,腎部遭警察毒打導致腎衰竭. 經親屬要求,警方同意保外候審。

王杰向朋友訴說,警察對他灌水、煙燙、冷凍、毒打。在王杰最后的日子里,由于長期的折磨使他嘔血,無法進食, 2001年6月18日深夜含冤离世. 年僅38歲。

2001年4月,香港居民朱柯明的家人接到通知,得知朱柯明已被秘密判刑五年,轉移到天津茶淀監獄。知情者說:直到現在,每天都有警察在朱柯明身邊監視,朱柯明被獄方稱為"全監獄最后一名",因為他堅決不接受洗腦轉化,而且每月都寫上訴書。

從2001年8月起,香港与美國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努力,呼吁釋放在北京被捕的香港居民朱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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