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影星薇諾娜-瑞德因偷竊罪被判三年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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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加州比華利山的一名法官裁定,曾獲奧斯卡獎提名的女演員薇諾娜-瑞德不必為她的重罪商店行竊而入獄,只被判處三年察看,但同時還被要求進行吸毒和心理方面的咨詢。

薇諾娜-瑞德在2001年12月在洛杉磯第五大道的薩克斯百貨公司偷竊价值超過$5560美元的衣物,并損坏了一個价值$795美元的卡爾文-克萊恩(Calvin Klein)錢包。星期五(12月6日),她被判定有罪。

高等法院法官艾爾登-福克斯接受了檢察官的建議,判處這位31歲的女演員三年察看,并要求她完成480小時的社區服務,支付6300美元給那家比華利山商店,另外還需向法院支付3700美元罰款。

福克斯告訴瑞德她需要“在她的生活中作許多變化”,并且警告她說“如果你再一次偷竊,你就會去坐牢。”福克斯問她:“你懂嗎?”。瑞德說,“我懂。”福克斯說:“我要讓你負起責任來”“你已經讓許多人失望,這些人曾為你的天賦和多年來的良好行為而感到快樂和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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