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改判无罪 曾获刑12年

【新唐人2018年05月31日讯】周四,中国民营企业家、物美控股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再审宣判,撤销原判,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

宣判持续45分钟,张文中、张伟春及物美集团诉讼代表人一起出庭。

法庭宣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无罪。

张文中案2009年终审被判刑12年,经过两此减刑,于2013年刑满出狱,2018年才被翻案。

这起备受争议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产权案,控告张文忠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等,但最后法院宣判完全无罪。

据报,中共最高法前副院长奚晓明、中共江苏省高院前院长许前飞,被指涉及本案,已因“干预司法”受到查处。案件迁出了中共高官,特别是政法系统高官插手具体案件的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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