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 5美企控阿里不当竞争 促华府调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4月24日讯】近日,有五家美国服饰品牌企业联手投诉中国最大电商阿里巴巴,指因拒绝与阿里巴巴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而遭阿里旗下的天猫(Tmall)通过操作网站流量等不正当手段来损害其在中国的销售业绩。阿里巴巴否认了相关指控。

据《美联社》报导,有5家美国零售品牌近期先后对阿里巴巴提出投诉,声称因他们拒绝与阿里巴巴签订独家合作伙伴协议以及投入京东的促销活动,遭到阿里巴巴的惩罚,导致他们的流量及销售下滑。

阿里巴巴要求在其网店平台上销售产品的品牌业者,不得在未经天猫同意的情况下就在其他平台经营店面;也不准许各品牌商在未得到天猫首肯时,在其他平台促销产品。而上述5家美国企业认为,阿里巴巴的这些做法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因此不愿签字,不料此后就遭到报复。报复手法包括:把相关公司的广告位从显眼位置移除;禁止相关公司参与特别销售活动;甚至停止这些公司在最多搜寻结果中显示。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导,有美国品牌商家指称,由于拒签独家销售协议而受到阿里巴巴不正当手段的惩罚,他们今年在天猫的销售情况下跌了一至两成。

有商家表示,拒签独家销售协议之后,他们原本在天猫网页上醒目的品牌标志一夕消失;搜寻商品时,也找不到自家产品。还有商家抱怨说:依据销售成绩,该品牌应该在搜寻结果名列前茅,不料却被排到页面底端,明显被阿里巴巴惩罚。

该报导并透露,有两家国际厂商被迫低头让步,同意在阿里巴巴提供独卖商品、并提高京东商城的产品售价后,天猫旗舰店的客流量才再次反弹;甚至于商家被迫关闭京东商城的网络旗舰店来“拯救天猫销售”量。

而美国服装鞋类协会(The American Apparel & Footwear Association)在投诉阿里巴巴时表示,许多会员抱怨阿里巴巴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呼吁美国政府尽快介入调查,采取行动阻绝不当做法。

不过,阿里巴巴随后否认了上述指控,并对外声称‘签署独家协议是行业常规’,并说前述指控“完全错误”。

外界注意到,就在日前有美国媒体爆料称,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计划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禁止阿里巴巴在美国提供云端运算服务,作为对中国限制美国云端运算和其他高科技服务做法的报复措施。

事实上,阿里巴巴的电商平台,一贯要求在其平台进行销售活动的商家不得参与竞争对手平台的促销活动,甚至要求商家关闭在竞争对手平台上的商铺,外界把这种经营方式称为“二选一”模式。这种模式早在去年就已引发过比较强烈的舆论争议。

据中国大陆媒体搜狐网2017年11月7日的一篇报导,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11月4日上午举行的一个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的会议上发言称:有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了争夺商家资源,采取各种办法,逼迫平台的商家只能是“二选一”。这种做法损害了平台商家的利益,不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也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要求。

这篇报导还引述反垄断法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的观点称: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不参与竞争对手平台的促销活动,甚至要求商家关闭在竞争对手平台上的商铺,这种“二选一”政策,毫无疑问是在限制竞争,排除竞争对手。

此前,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方圆》杂志社等,于11月2日主办了一个“研讨会”,专门针对阿里天猫等电商平台奉行的“二选一竞争模式” 引发的社会问题,从各个角度进行法律研判,讨论其“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并提出相关行政执法和立法建议。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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