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 莫焕晶被判死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2月09日讯】2月9日,“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浙江杭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浙江杭州市中级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22保姆纵火案”发生于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室女主人和2儿1女在火灾中身亡。

据报,案发前一晚,保姆莫焕晶用手机在网上赌博,输光6万元人民币,为了再骗到钱,她于6月22日凌晨5时许,用打火机点燃了书本想制造火灾,再灭火,以得到主人的信任骗钱,结果造成女主人及3名子女死亡。

同年8月21日,检方以放火罪、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死者的丈夫林生斌表示,自己在事发后的半年里生不如死,将放弃民事赔偿,希望判处莫焕晶死刑。

林家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于同年12月20日表示,将与当事人一起实现对刑事部分的诉求,判处莫焕晶死刑立即执行。

今年2月1日,“杭法观微”发布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情况通报》披露,莫焕晶放火、盗窃案在杭州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从上午9时一直持续审理至晚间8时50分。

最终法院决定择期宣判,且公布该案争议焦点为: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

由于该案惨烈且案件在一审、二审中,涉及到更换律师等诸多问题,舆论一直追踪案件进展。有分析指,莫焕晶作案手段残忍内心扭曲,判处其死刑罪有应得。

不过,该案可能还不只这么简单,对于涉事的物业、消防是否也涉及救援不力,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网络上也有不少质疑声。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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