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经国案迫使政府调整强拆方式

【新唐人2017年11月13日讯】江西赣州村民明经国反抗强拆杀官一案,将于16号在赣州市中院开庭,罪名依然是故意杀人,明经国的儿子为父亲喊冤。不过在案发后,当地政府停止暴力强拆,采取其他方式补偿,换取村民同意拆除老屋。

今年62岁的明经国因反抗强拆,打死带队强拆的一名官员后,当地政府已经对拆除“空心房”运动作出调整。案发前,当地是无条件强拆,也不给予任何补偿;案发后,停止暴力强拆,采取其他方式补偿,持续拆除老屋。

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因为这个事情出来之后,现在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去拆这老房子,比如说:他们是把你现在居住的,你同意的话就给你粉刷,不同意的话,他们就不拆你的老房子。之前是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协商过,家里人根本不知道,然后就被拆了。”

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表示,案发后,家人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和骚扰,目前已经没有了。律师最近会见后说,父亲没有受到侮辱虐待。前几天律师已收到赣州中院将于本月16号开庭的通知。

明帮伟:“现在是检察院定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来就不属于故意杀人罪啊,他是被逼的,并不是说故意杀人这种行为。”

今年3月17号,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副乡长卓宇和村干部多人,强拆明经国祖屋,遭到反抗。卓宇被明经国用镰铲击伤,因伤势过重,送医后死亡。隔天,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明经国,之后南康区检察院改以故意杀人罪批捕。明经国的两位辩护律师刘文华和郭莲辉受到当局压力拒绝接受外媒采访。

新唐人记者熊斌、施宜君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