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当众猥亵女童男子被刑拘 受害人为养妹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15日讯】在南京高铁站内猥亵女童的涉事男子,被网友爆料后,已经于8月15日被刑事拘留,警方并对其父母进行调查,发现受害女童是涉事男子父母的养女,没有血缘关系。

南京南站警方通报了调查结果,18岁的涉事男子段某,河南滑县人。事发当天与他们一起同行的两名成年人是段某的父母,女童是他们的养女,与段某是兄妹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

猥亵事件曝光后,段某的父母一度狡辩,称受害女童是他们的亲生女儿。目前河南滑县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有大陆律师表示,从母亲披露的情况来看,段某的父母并不具备收养的资格。律师指出,大陆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是没有子女。

但律师也表示有例外的情况不受这个规定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律师强调指出,段某的父母眼见他猥亵养女,并没有任何阻止,警方应该调查养女在被收养期间,是不是受到过虐待等等。

律师表示,即使是亲兄妹之间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可定性为猥亵,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猥亵儿童应该从重处罚,“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将处以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上周六(8月12日),有网友爆料称,在江苏南京的高铁站内,有一名年轻男子非礼女童,并上传了现场照片。照片显示,这名男青年把手当众伸入女童的衣服内摸胸,网友称时间持续了大约5分钟才停手,但他们身边年长的一对男女对其兽行没有任何反应。

这一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谴责涉事男子。有媒体引述消息人士的爆料,指出涉事男子是南京某学校的在读学生,那名受害女童不足14岁。

网友纷纷支持对涉事男子重判,“必须严判”、“这种人渣应该重判,看了就叫人恶心。”“支持严惩严惩严惩”,“这样人渣判个十年都没问题”。“能大庭广众之下猥亵未成年人,想想平时会不会更肆无忌惮!”

也有网友表示涉事男子的父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五年太少了,还要判这对夫妻包庇罪十年”,“最恶心的是坐旁边那对父母,恐怕不只是多年来的纵容,一定还有令人不齿引导教唆,肮脏的一家。”“如果是买卖的儿童,还应该追究其父母责任。”

(记者李若愚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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