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戏?非遗传人二审未定 判决书已提前上网

【新唐人2017年07月1日讯】河北省赵县南杨家庄村五道古火会、省级非遗传承人杨风申,因制作民俗表演烟花被判刑4年半。杨上诉后二审结果还没有接到,但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经出现了二审的裁定结果,令人匪夷所思。

6月28日,河北赵县的79岁杨风申,是“五道古火会”的传人。不料,因为制作民俗表演用的烟花,被当地法院判刑,感到冤枉的杨风申提出上诉。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导,不料第二天事件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正在等待二审结果的时候,有大陆记者发现,对杨风申的二审裁定结果已经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令人万分疑惑的是,杨风申和他的辩护律师至今也没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法院通知。

审理杨风申案的审判长张宁称,这份判决书是他们放上网的,但这并不是最终的裁决结果。有网友质疑法院的正常运作程序,“法律岂能儿戏!”

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对杨风申的裁定日期是今年的5月22日,网上的发布日期是6月14日。按照中共现行的法律程序,正常的情况是二审裁定结果一出来,立即送达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然后法院再上传到文书网。也就是说,只要上传到文书网的裁决书,那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二审结果在半个月之前就已经上传到了网路,这意味着杨风申要服刑。但是到目前为止,杨风申一直没收到二审裁定书,仍在家中,他和家人根本不知道这个裁决。

面对记者的质疑,负责审理杨风申案的二审审判长张宁承认,二审裁定书已经上传到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但是张宁表示“现已公布的裁定书还不是最终结果,届时有可能有改动,也可能没改动”。

张宁强调称,当时的确考虑过要维持原判,所以才发布了裁定书,但后来觉得要“对此案更慎重一些”,需要从新考虑和斟酌,所以没有把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他表示最终的裁定结果会在10天内公布。

据了解,发生类似乌龙情况的判决早有报导。2015年,石家庄裕华区法院在一份民事判决书中,石家庄中院以“基本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当时有媒体报导称,判决书中存在着明显的瑕疵,合议庭组成人员中,陪审员完全不知情,属于“被签名”。

2014年9月,湖南长沙中院的公布在网上的一份判决书中,竟然有几十处错误,“林权证”写成了“林壬证”,“省林业厅”写成了“省林庚厅”。三天后,长沙中院下架了裁判文书。

网友纷纷质疑传承文化遗产为何被判刑,传承文化遗产却判4年半!这是什么法律体系呀?”“老人就是吃这行饭的(非遗传人),竟以犯罪论处,这是什么法律?”“传承文化是犯罪。保护非遗成罪人。我的国,给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留条后路吧!给老百姓留条活路吧!”

也有网友表示,“还在审理的案件,终审裁判文书却上了网!刑事案件、涉及坐牢,就这么轻飘飘上网了,你说当事人心慌不慌?”“判决如此随意,要改就改,不改也行,简直胡闹。最无法无天的,原来就是法官和法律自己”,“不要再相信什么‘法律’!全是忽悠百姓!”“法官不是在审,而是在等,在等被告的钱,钱多不判或者少判,没钱就维持原判。”

(记者李若愚报导/责任编辑: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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