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重庆新规 翻墙有罪 评:自砸脚

【新唐人2017年03月29日讯】中共屏蔽了脸书、推特、谷歌等成千上万的境外网站,但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大陆网友获取信息的箝制。中国直辖市重庆最近推出新规,称翻越中共设置的防火墙、擅自上中共不准许访问的境外网站者,将面临处罚。

3月27号,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了《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规定对于擅自建立、使用所谓的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未经批准进行国际联网等翻墙行为,将予以处罚。对所谓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一裁量基准下,不以盈利为目的,初次实施上述行为的,将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对于以盈利为目的,没收所得的同时,还将被罚款5千至1万五元不等。

这一举措引发外界关注。

全球民主中国阵线主席盛雪:“中共的防火墙,它防的是自己人民接触真实的信息的道路,本身就是非常的违背任何一个国家正常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中国的。中国在宪法上明文规定有信息自由。这样一个条例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从媒体的报导上看不出来。”

中国问题研究人士张健:“如果说一个人使用翻墙到国外的网站,不单纯是看民主自由的网站,有可能因为自己生意业务的需要,是否就要构成犯罪呢?比如说在重庆的涉外机关又翻墙回到自己的本国看,是否就要犯罪呢?像新华社它们也天天在翻墙,它们的东西放在youtube上放在Facebook上,它们是否构成犯罪呢?”

据报导,此次修订是重庆市公安局对2011年7月印发执行的《重庆市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的修订。修订后从去年7月施行,有效期到2021年。但直到本周一才公布细节。

美国之音认为,这显然是黑箱作业,中国公众直到本周一都还不知道有这个基准存在。

虽然重庆当局称,这些惩罚措施只是针对那些为了个人商业目的而翻墙的人,但法新社引述“大赦国际”的研究人士指出,该规定的措辞含糊不清,存在被用于任何企业或个人的可能性。

香港《南华早报》指出,同重庆市2011年出台的类似规定相比,老规定只惩罚供应商,不惩罚个人用户。新规的清理对象已经扩大到个人用户。

中国问题研究人士张健认为,出台如此法规来处罚“翻墙”,是对人权更极端的迫害。此举是中共搞的一个试点工程。如果在重庆行之有效,很可能会向全国推广。

张健:“当你到国外浏览任何网站的时候,我相信中共都会掌握你的情况。中共过去要做的是小规模的监视,现在无所不用其极,已经上升到了用法律去制裁。”

张健呼吁海外的民权组织,到各国中领馆抗议,也希望能向联合国提出中国网民拥有互联网自由权利的诉求。

根据“自由之家”2015年的调查,在65个国家中,中国互联网政策是最具限制性的。今年1月,虚拟专用网络VPN就受到整肃,中共工信部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建或租用VPN”。

对重庆这次重拳打击翻墙的措施,全球民主中国阵线主席盛雪形容这很愚蠢,中共最终会自搬石头砸脚。

盛雪:“一个原因是,中国的很多方面,不仅仅是反专制极权的言论需要互联网,很多很多的商业行为也都是依据于同一个网络。这当中它的监测监察成本就会大幅度提高。第二,它如果把网络截断了,让老百姓没有渠道去获取任何信息的时候,它会逼得中国老百姓走上街头,真的会引发一场中国的街头民主革命,它的真正导火索直接是中共这一类的政策。”

2015年5月,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一次演讲中就曾提到,中国有一亿多人在翻墙,这叫什么事啊?这非常不正常。

采访/朱智善 编辑/王子琦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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