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拟修改劳工法规:病假、加班、带薪休假将有大变革

【新唐人2017年02月28日讯】安省省府日前,就修改目前正在实施的安省各项劳工法规听取各方意见,安省职场不久将发生巨变。

安省进行的这项名为“职场改革评审“(Changing Workplaces Review)”的举措,将审核安省所有与劳动法相关的事宜,包括病假工资、加班、雇员如何加入工会、雇主对合同雇员的责任等。

此次评审,很可能会带来对安省《雇佣标准法案》(Employment Standards Act)和《劳资关系法案》(Labour Relations Act)的大幅修改。这也将是自安省前省长哈里斯(Mike Harris,任期1995∼2002)任省长以来,对那些法案的最大幅修正。

省劳工厅长斐廉恩(Kevin Flynn)在接受采访时称,现在年轻人所处的劳工市场与以前已完全不同,政府需确保法规能保护最弱势的群体。

评审会重点关注千禧一代劳动力的现实问题,包括出现的越来越多的兼职及合同工作。斐廉恩称,安省现行的劳工方面的法规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制订的,而现在已是2017年,应该进行改进完善。

安省政府两年前就任命两个特别顾问,对现行安省职场法规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去年7月,顾问们列出了200多项在职场中保护弱势群体的改革建议,其中包括规定给员工带薪病假至少的天数,及调班、加班时雇主需提前通知等,在未来几天,特别顾问将递交韦恩最终的建议方案。

相关人士称,那些建议将彻底改变安省雇主雇员之间的关系。以下为特别顾问提出修改建议的部分:

关于病假工资、加班、带薪休假、最低薪资:强制实施病假带薪;带薪休假时间从每年的至少两周延长至三周;原来每周工作44小时后按加班算工资,改为超40小时后即开始算;废除未满18周岁劳工和酒水服务员的最低时薪,比其它工种工作低的陈规;如兼职人员与全职人员工作相同,雇佣者需付相同的薪酬。

关于临时及合同雇员:强制规定雇主提前将工作时间安排告知雇员;如发生临时调整工作时间,需给雇员补偿;规定限制雇主从临时工中介机构雇佣劳工的比例。

关于工会:罢工期间禁止或限制用人单位聘用替代工;让有特许经营权企业员工们成立工会更容易;允许私家聘用的家政工人成立工会。

此外,依据安省《雇佣标准法案》,一些规定不适用于某些工种,如关于加班的规定就不适用于经理、IT专业人员、保洁工等,特别顾问们在考虑是否要将其中的一些规定取消。另外,他们也在考虑是否将实习生等这类的劳工也纳入《雇佣标准法案》管控之内。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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