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冤案追责 控原审法官故意杀人

【新唐人2016年12月30日讯】12月22号平反的“江西乐平冤案”,方春平4名受害人已经委托律师处理后续事宜,包括国家赔偿和追究责任,律师将对制造冤案的办案人员、检察院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景德镇中院的法官,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

26号,乐平冤案律师团在网上发布声明说:律师团已接受委托,处理后续的国家赔偿及刑事错案追究事宜。对办案人员、检察院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的法官,将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同时将对原审改判黄志强等4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控以涉嫌“徇私枉法罪”。

江西乐平冤案”程立和的辩护律师简益平:“是想追究责任,国家赔偿这是肯定的,赔偿的金额现在还没有确定。”

律师团的声明中指出:四名当事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是事实上无罪,而非存疑无罪。四名当事人的有罪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手段获取。还有江西省高院再审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隐匿证据的行为。

方春平表示,制造这起错假冤案的人都已升官,应该追究责任。

“江西乐平冤案”受害人方春平:“刑讯逼供嘛,冤枉我们杀人抢劫嘛,现在我们平反啦,现在我们委托律师,就是告乐平公安局当年刑讯逼供我们那些公安刑警。”

“江西乐平冤案”受害人黄志强:“身体受到伤害嘛,身上现在还有点伤嘛,追责的后续问题,现在我们在委托律师,国家赔偿。我们律师还是我们多多少少都有点压力,因为这个案子本来就是一个压力很大的案子。”

“江西乐平冤案”发生在2000年,江西乐平中店村发生一起杀人抢劫案。两年后,村民方春平等4人被捕,两度判死刑,2012年真凶方林崽落网。今年12月22号江西高院开庭再审,宣判4名被告无罪。

新唐人记者熊斌、陈杰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