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虎波及“小三” 张曙光情妇被限令“腾房”

【新唐人2016年11月29日讯】北京当局掀起强势“打虎”风暴以来,落马的高官不仅被没收财产,甚至连其情妇的非法所得也不保险。两年前被判死缓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其情妇罗菲近日被法院强令限期腾房。

张曙光因受贿47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两年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包括在其情妇罗菲名下的一套房产。

就在法院要求罗菲腾房时,罗菲提出异议。据北京《法制晚报》11月28日报导,罗菲称该套房产是她的父母为其购买,不属于张曙光受贿所得。

对此,北京市高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罗菲异议申请,要求罗菲腾房,如果在限定期限内不自行腾房,法院将强制执行。

1981年出生的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据媒体此前报导,2005年年底,罗菲与张曙光相识并被包养。

2013年10月17日,张曙光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张曙光于2000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情妇罗菲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4718万余元。

张曙光受审时供述,当年为了追求罗菲,他用280万元给罗菲买了一套房子。

2013年11月7日,罗菲在出庭受审时,检方指控其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罗菲当庭认罪。

2014年11月24日,北京高院判处罗菲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5年4月2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目前,罗菲在服刑中。

(记者宋文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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