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中国是如何变成暴力社会的

校园暴力”的火药味尚未消弭,有关“家庭暴力”带来的恐慌与冲击便随之接踵而至。就在今天“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到来之际,大陆某网媒发布了一组有关中国妇女遭遇家暴的数据。据中国妇联统计,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触目惊心的数据当然不止体现在“妇女遭遇家暴”这一处,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校园中那些未成年人的施暴案件数据。从2013-2015这两年的统计来看,施暴者直接针对人身进行伤害的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到57%,故意杀人罪占到6%。实际上,未成年人之间进行的暴力伤害只是“校园暴力”的一种。还有一种更为直接、且时常以“爱与责任”的名义在进行的暴力形式,则表现在教师与学生之间。

老师打学生,家长打孩子,在近代的中国社会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尤其是网际网路技术的问世,更使得这些发生在自家、自院的暴力事件逐渐被公开化。一项在全国6个省市的3500多名大、中专在校生中进行的调查显示,这些孩子在16岁之前,都普遍受到过来自家庭或老师的暴力虐待,这一比例高达74.8%。其中,躯体虐待与精神虐待发生的最多,而男生是比较严重的受害者,针对男生的徒手殴打与羞辱是最常见的虐待情节。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暴力形式也不容忽视,那就是性暴力。在调查中,有四分之一的学生表示受过此类虐待,而女生又是主要的受害者。

综合上述统计数据,我们或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学校极有可能被老师打、被同学欺负,回到家,一不留神,就得挨父母的耳光,有时候还得看着妈妈被爸爸面目狰狞的殴打。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可想而知,他们弱小的心灵将会受到怎样的冲击。有调查指出,“暴力倾向与成长经历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童年期遭受的虐待越多,越容易做出暴力举动。而这一类人的危险性是无虐待经历者的6.1倍(男性)和16.5倍(女性)。因此,有专家呼吁,在谴责暴行的同时,应该关注施暴者的成长经历。

问题是,“关注”又能如何呢?悲剧已然发生,一个人的人格以及有无暴力倾向早就在过去的长久岁月中潜移默化的形成了自然,如今再来关注,是否为时已晚?更重要的是,当我们发现,这些对陌生人、甚至是对坏人都很难下手的举动,如今却轻而易举的为自己的老师、同窗,甚至是父母、家人所用时,或许才会意识到,这种来自至亲的暴力行为,已不再是仅凭法治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重拾道德、恢复道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人伦悲剧。

既然暴力具有“承传性”,孩子又极具模仿能力,并且每个人都是由孩提时代走向成人世界的,那么今时今日,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已近乎失效的这样一个社会中,追根溯源的道德教育就显得极为重要。无论孩子还是家长,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应该主动成为道德教化的对像,积极的用传统礼仪、人伦标准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而这一过程,其实是一种更广义的接受教育的体现,即为“国民教育”。

纵观中国的历朝历代,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是凡开明、仁德的帝王都将孔子及儒家作为国民教育的基础和典范。知名教育家钱穆先生在所着的《中国历史上的教育》一文中指出,“孔子和儒家所尽力发挥提倡的一种教育思想,……最看重‘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和‘文化教育’,他们创造了中国社会里‘士君子’的教育”。而“此在中国,便是‘人皆可以为圣人’的道理”。这样的道理并不高深,不过就是让“仁、义、礼、智、信”融入到人的个性与行为方式中。在这五个字所蕴含的道理中,中国人哪怕只做到了其中一个“仁”,也决不会像今天这般,大面积的出现拿暴力当习惯、甚至当喜好的同窗、老师和父母。

然而,回想起来,儒家所倡导的基本人伦标准正是从竭力斩断传统文化根基的“十年浩劫”时起,就被彻底抛弃了。当崇尚“暴力斗争”的思维方式逐步取代“仁、义、礼、智、信”的做人标准时,我们也就不难想像,以家庭为最小单位的中国社会,已在继承怎样的家风、门风和校风。既然国家的领导者、教育者,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或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斗争哲学、被灌输暴力思想,那么可想而知,以后这几代中国人对暴力的认知、临摹以及运用,就足以达到无师自通的水平。

因此,如今的中国社会,总是在不停歇的上演着暴力场景。这种普遍存在的暴行不仅发生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家长与孩子之间,甚至还以“执法”的名义,衍生为暴力拆迁、暴力镇压、暴力取缔、暴力封杀等一系列由权力部门施予的强制行为。可见,一旦道德体系崩塌,社会中的任何角色都可成为暴徒。而拥有暴力工具的极权政府,也就更会肆无忌惮的实施暴政、鱼肉百姓了。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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