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贾敬龙抗强拆被判死 各界吁“刀下留人”

【新唐人2016年10月20日讯】河北省石家庄村民贾敬龙,因反抗强拆、射杀村长而被判死刑。日前,中共最高法院核准贾敬龙死刑,并将交付执行。19号,近百名中国各界公民发起联署,说贾敬龙是因遭受巨大无辜伤害才杀人,且没伤及无辜,又有自首情节,呼吁最高法“刀下留人” ,撤销核准死刑决定。

贾敬龙是石家庄郊区村民,3年前,在他准备举办婚礼时,他的私人别墅被村长何建华带人暴力强拆,造成贾敬龙的未婚妻悔婚分手,引起祸端。去年大年初一,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射杀何建华,后被判处死刑。

10月18号,中共最高法院核准贾敬龙死刑,19号辩护律师收到死刑核准裁定书。

当晚,98位中国各界公民发起联署签名,呼吁最高法:刀下留人,撤销核准贾敬龙死刑的决定。

联署信表示:留贾敬龙一命,也是让愤怒者记住,不伤害无辜,留下一条自首的路。

而联署发起人薛仁义对《新唐人》表示,贾敬龙射杀村长一案,大陆的自媒体和公知一直都非常关注,大家呼吁最高法“刀下留人”,主要基于以下三点原因。

联署发起人薛仁义:“第一:贾敬龙的杀人是自己在受到巨大的无辜伤害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就是说,被杀的人自己不仅是有极大的过失,甚至有犯罪嫌疑,所以贾敬龙是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实施了杀人。”

至于第二点,薛仁义说贾敬龙没有伤及无辜,案发后,他去派出所投案自首,被村长家人纠集打手,开车把他撞伤并暴打致重伤,他都没有实施报复,只是把射钉枪射向草地吓退行恶者。

薛仁义:“第三,案发后,当地的村委会和当地的一些势力对贾敬龙的家人,进行了更加没有人性的打压,贾敬龙受了伤过后,是说由村委会或者派出所付钱,(但)事后治疗伤7万多块钱要贾敬龙自己承担。”

薛仁义说,当下中国社会遭受盘剥、欺凌而愤怒绝 望、忍无可忍的人非常多,如果最高法不撤销核准贾敬龙死刑的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

薛仁义:“这个事情给民众造成的印象就是,你官家不按章程办事,前面已经有很多高官,有很残酷的杀人手段,都没有判处死刑。这样死者(被杀者)就是说有极大过失、甚至犯罪嫌疑的情况下,人家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人,一点生机都不给人家留,老百姓对法律会失望。”

联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谭作人说,在中国,一对一的命案一般是不判死刑的,这次中共当局却把自己立的规矩打破了。

联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谭作人:“为什么打破了?因为一方是个平民百姓,一方是一个村干部,那么村干部基层政权是他们榨取老百姓,搞强拆的主要依靠的对像,这实际上,它是用这种判例来为强拆,为这样违法的行为撑腰,同时惩罚这个敢于反抗、敢于捍卫自己权力的这样的一些受害的民众。”

谭作人说,内蒙古“呼格冤案”专案组组长冤杀了人被判18年﹔内蒙古公安厅长赵黎平枪杀情妇被判死缓﹔而村民贾敬龙射杀村霸却面临处决,这是中共司法的大倒退。

谭作人:“这个案例的话,我们都觉得它代表了一种恶法,越来越凶恶的这么一个恶法倾向,所以我们是坚决反对,而且希望通过公民的呼吁、联署,希望最高法能够改变它这个撤回死刑的决定,能够刀下留人。”

著名学者张耀杰撰文说,如果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留给绝望者的唯一选择,只能是复仇中免除后患的斩草除根、一网打尽,甚至于是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玉石俱焚、滥杀无辜。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李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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