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多机构管理太复杂 消费局长:需要完善

【新唐人2016年09月16日讯】小商家占道经营的问题由来已久、难以解决,在纽约华人集中的三大社区也很突出,究竟应该哪个市府部门对此负责,消费者事务局长也认为这个问题很复杂,需要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布鲁克林八大道的路边摊,在今年夏天,很多被罚款甚至被没收了货物;在中国新年期间,华埠一水果摊的新鲜水果被扔进垃圾车,也一度成为热点话题;法拉盛在上半年也对非法路边摊进行取缔,不过究竟谁该对路边摊负全责,消费者事务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局长也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消费者事务局局长Lorelei Salas:“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内容,我知道这让人很困惑。虽然我们审批执照,但对于违规的商家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是警察局和交通局去决定是否占道经营合规,这很复杂,我得承认,我们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方案。”

对于路边摊的执照类型,也不仅仅是大家通常提到的人行道摊位执照(Stoop Line Stand License)。

消费者事务局局长Lorelei Salas:“如果是自己有店铺并在店铺外的路边出售蔬菜水果,很可能是我们来负责发执照;如果是说在店铺门外卖食物,则是卫生局发执照。确实摊位相关法律不容易弄清楚,有点复杂。”

有些商家把自己门前的位置转租给他人经营,是否合法呢?

消费者事务局局长Lorelei Salas:“你无权那么做,我是说,至少对于消费者事务局发放的执照,是让你在外面卖东西,你不能把它租给其他生意,这是批给你经营的。”

不过如何能够把不同的执照发放部门及对应执法部门进行优化整合,恐怕不是消费者事务局一家能解决的问题。

新唐人记者李兰、Oliver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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