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乐平杀人案为何真凶现身仍难翻案

横河:我是横河,大家好。

主持人:这星期我们想跟大家讨论一下乐平杀人案的真凶是谁,乐平杀人案这个案子按理说是14年前就已经判了的,这四名被冤判的罪犯其实在狱中已经度过了14年,这期间他们的家人、律师不断地为他们上访、上诉,甚至几年前也出现过真凶。案子几经周折,最近经过最高法院批准,复查延期三个月,到今年的4月30日就到期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复查应该结束了,当局应该要给大家一个说法了,所以我们今天请横河先生来点评一下这个案子。这么明显的一个旧案为什么会持续这么久,而不能有一个真正的说法?

横河先生,这个案子持续了很多年了,为什么外界一直把这个案子看成是一个重大的冤案呢?

横河:先把这个案子简单地说一下,这个案子可能不一定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在2000年5月份的时候,在江西乐平市中店村附近有一个超市老板和外地另外一个女子约会的时候遇害,女子被碎尸,这个案子当时没有破。两年之后,在2002年的时候,乐平出了一个叫做“春节系列抢劫案”,在这个系列抢劫案当中,警方就认定其中有五个人是涉嫌两年前的那个凶杀案,这五个人当时除了一个人外逃以外,其他四个人都被抓住了。抓住了以后以涉嫌抢劫、强奸和杀人罪被逮捕。

一年以后,到2003年7月份,乐平属于景德镇管的,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四个被告都是死刑,但是江西高院认为这个事情判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把它发回去重审。然后景德镇中院的二审又维持原判。几经折腾以后,到了2006年5月份的时候,这就从案发已经六年过去了,江西高院做出一个终审判决。终审判决很奇怪,他的说法很奇怪,他说原判对四名被告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是却撤销了死刑判决,改成死缓。2008年,四个人的死刑到期了,死刑死缓不是缓刑两年吗?到期以后改判无期,后来又改判18到19年半的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在一审的时候就有很多疑点,我们今天就不具体讨论了,律师们把这个案子的疑点概括成了“八无”: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个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犯罪,就是说被告人之间有的是毫无交往的,他们一起去犯罪的可能性很小的。

其实不仅仅是律师对这个案子有疑点,从江西高院发回重审,和后来改判有期徒刑也可以看出来,就是即使当时判刑的时候,高院也看出这个案子有问题,而且很可能是冤案。因为在中国大陆有这么一个情况,就是说当这个死刑案如果有疑点的话,能不杀尽量不杀,所以当时改判死缓,很可能就是出自这个考虑,这就跟当时聂树斌案是类似的,最重也只能判死缓。

这个案子后来到了2012年的时候突然出现重大的转折,2012年4月份的时候,有一个涉嫌系列强奸杀人案中店村的村民叫方林崽,他自称当年那个强奸杀人案是他作案的。到现在2016年了,真凶出现已经四年了,这个案子仍然无法翻案。

主持人:好,我们现在先不说当年这个案子是怎么判出这么奇怪的结果,“八无”都能给判出来一个作案就把人判了。那么现在真凶已经出来四年了,这个真凶他自己只是一个农村的普通村民,就说他并不是一个权贵或者是有背景的人,那为什么翻案还这么难?

横河:在中国大陆像这种案子,冤假错案,要嘛就没有造出来,一旦造出来以后,就跟这个人是不是有背景没有关系了,因为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本身变成了翻案的障碍,也就是说在这个冤案的制造和维持的过程当中,它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就这些人的利益或者不受惩罚,是要跟这个案子连在一起的。

你比如说在这个案子当中,就是当时破案的乐平警方,也许还有景德镇的警方,还有起诉的检方,以及一审、二审判决的景德镇中院,都变成了和这个案子利益相关的集团的成员。最早制造这个冤案的就是公安局。公安就是重大刑事案,特别是重大杀人案,它的破案率是公安升迁的最重要的依据,因此在破案的过程当中制造冤假错案的这个概率是非常高的。一旦到了卷进去以后,就不仅仅是公安的问题了,因为起诉用的就是公安的材料,检方没有提出疑问,那检方就已经也有责任了,所以这是一连串的问题。

其中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酷刑的问题。在这个案子当中,我们不知道具体有没有实行酷刑,但是一审的时候,判决书对这个案情的经过有一个非常详细的描述,就是说这五个人怎么联合作案的。这个描述,现在我们知道这个案子很可能是个冤案了,也就是说这四个人最后被判了,除了一个逃走的以外,四个人他们并没有作案。他们没有一起作案,那怎么会得出一致的口供呢?这4个人要得到一致的口供的话,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酷刑逼供下,按照警方提供的版本,然后大家去照着这个版本去说,所以一定是有酷刑的。

江西高院在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理由,其中之一就是被告人的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的地方,那也就是说这些人后来翻供了,那么当时怎么会取得一致的供词的?而且一审以后,四个人都不服,都上诉了,所以这就间接证实了有逼供存在。

如果说这个案子重审了,那么这个逼供和制造假供词的过程,和谁制造的假供词就会曝光。逼供以后制造假案,这属于犯罪的,至少直接犯罪的就涉及到乐平警方和景德镇中院,这是脱不了干系的。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就是为了保自己,他们也要阻止这个案子翻案。所以已经不仅仅是这个案子作案者有没有背景的问题了,而是说这些参与制造假案的人的利益关系了。

主持人:但是你看这个里面,江西高院其实是觉得这个案子是冤案,所以他要求发回去重审。但是到了2015年的时候,就是去年,这些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要求阅卷,但是江西高院就把他们拒绝了。其实他自己都觉得这是冤案,为什么还要拒绝这些律师去阅案呢?

横河:这个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江西高院当初知道是冤案,但是他所做的,他并没有把这个案子给彻底否定掉,他后来也变成了这个冤案的制造者之一,因为他同意了死缓,虽然后来把它改判了有期徒刑。这就是为什么律师和支持者,当时在高院抗议不让他们阅案嘛,抗议了19天,就他们认为是有比高院院长更高级别的官员在干扰,因为阅卷的话,高院院长就可以决定了,但是高院院长似乎还在等别人做决定。

这里就有几个可能性,第一个最基本的就是中共官场上它是官官相护的,这是作为一种本能,因为你冤案嘛,毕竟是普通老百姓,那当官的不维护当官的利益,难道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啊?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潜规则。

第二个就是比较具体的,就是有部分责任的,比如说刚才除了我讲的乐平警方和景德镇中院它是有直接责任;高院就有了部分责任,虽然他保住了,没有执行死刑,但是还是判了死缓。那这种事情是这样的,你要就是这个案子有罪,要就是无罪,不存在说判死缓,然后又减刑到有期徒刑的这个问题。你要就是有罪判死刑,要就是无罪释放,没有中间道路可言。现在好像取了一个折衷的,那么江西高院就有了部分责任。

再一个就是保政绩。就是说曾经在案发的时候,或者是冤案制造的过程当中,当地的主要领导是有部分责任的,就是说不见得他参加了制造冤案,但是因为是在自己当政期间出的,所以也要保。这个就不是说市一级了,因为你已经到了高院了,高院已经参与制造这个冤案了,那么高院自己也要保,谁比高院更高?那就是江西省委书记。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个案子从案发到判决这整个过程当中,江西省委书记是孟建柱,孟建柱现在是中央政法委书记,这个倒不一定是说他一定要参与制造冤案,但是跟他在江西省时候的政绩是有关系的。

主持人:但是到2015年的时候,孟建柱已经不是江西的省委书记了,已经换人了。

横河:对,就是说为什么别人没有和这个政绩有关的也要保?这里就是在这个特定案例当中,后来没有办法翻案,或者翻案碰到了很大的障碍,除了政法系统的官员以外,江西的主要领导也是个因素。孟建柱走了以后,从2007年到2013年,江西省的省委书记是苏荣,2013年到现在的省委书记是强卫,这两个都是臭名昭著的人权恶棍

苏荣,我们知道最早的时候是吉林省首任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组长,曾经因为迫害法轮功在尚比亚被起诉过,后来是通过非法途径,当时代表团要回国的时候没有他,后来是通过非法途径到了南非,再从南非绕道回来的。这是苏荣。

另外一个强卫,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北京市的政法委书记,在北京市从迫害法轮功开始,一直到他离开北京,都是北京市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就是这些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凶手。

也就是说具体在这个案例上面,我们虽然很难说谁在上面抵制这个翻案,但是其实我们从任职的这些主要官员来看的话,换个角度说,在江西省委里面要找到真心想把这个案子翻过来的官员还真是不容易,就是我们不能说谁在抵制,但是我们确实看不到谁有理由去帮助翻案。

主持人:为这么一个小小的村民。

横河:对,就是说这个案子要换个角度去看。这个案子的很多情况很可能跟同病相怜有关,同病相怜跟官官相护还是有区别的。“官官相护”是我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我也要保护这个官员,因为都是当官的。“同病相怜”是即使你自己没有直接牵连,但是它有类似的案子和冤假错案,也有血债,所以就变成了即使我跟这个具体案子没有关系的话,我也要保。我相信无论是苏荣或强卫,就是后来他跟制造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但也要保,其原因就是因为在他们无论是做各个省的主要官员的情况下,还是在做政法官员的情况下,都制造了很多类似的冤假错案。

主持人:那么这个案子除了官官相护,或者说同病相怜这些因素之外,如果单从这个案子本身来说,现在真凶都已经出现了,是不是说真心想查清楚其实是很简单的事?

横河:对,因为原来江西高院在打回去重审的情况下,已经认识到它的证据不足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本身,这四个抓住的人当中口供就有冲突,就说案情本来就有很多对不上的地方。这个真凶一旦出现以后,其实很简单,他只要能够提供那些没有公布过,就官方没有说的细节,因为很多细节官方也说不出来,因为官方就是假的嘛!只有真凶才可能知道的细节,他只要交代这些细节,那么这个案子就很容易翻过来了。

不是说这个案子这么难查清。真凶出来以后,按说起来他会知道很多可以证明他是凶手的东西。所以是根本就不愿意查清楚,或者就是千方百计的不让查清楚。所以困难不是说这个案子有这么难查,而是说应该去查这个案子的人,不但自己不去查,还不让别人去查。

主持人:这个就让我们想起来,我们曾经在节目中讨论过河北聂树斌的案子,那个案子也是真凶出现后,官方拒绝承认真凶,甚至逼迫真凶让他说自己不是凶手。

横河:是,这个聂树斌案子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就是他比这个案子要更惨了,因为他死刑已经执行了,人死了不能复活嘛。聂树斌的案子还牵涉到一个器官的问题,因为当时河北省判这个案子的时候,据说高院把他要判死缓,后来是因为有高官需要他的脏器,说是配上型了,所以就必须把他处死,这个就很惨了。

这次倒台的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媒体在提到他的罪行的时候,其中提到了他阻止重新调查审理聂树斌案子,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说明就是说在一个冤假错案要纠正的情况下有多困难。

张越本人跟聂树斌冤案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制造这个冤案的时候是1995年的时候,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他有两个原因可能会阻止聂树斌案的翻案,一个是河北省的政法系统的人很多是跟聂树斌冤案有关系的,所以他们要阻止,而张越当然会站在政法官员的一边,而不会站在受害者这一边。

另外一个就是张越在迫害法轮功这么多年当中,他自己每天都在制造冤假错案,所以对他来说的话,冤案是正常的。如果他要关注某一个冤案的话,也就是说他要关注的所有的案子都是要否定他自己,他不可能去否定他自己嘛!因此他也要去保那些冤案。

这次张越出事情,媒体其实还揭露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当初真凶王书金在承认了做案以后,河北警方就酷刑拷打他,要他承认他不是那起冤案的凶手,就是说你承认凶手这件事情要酷刑逼着你不承认,这个事情大概在人类历史上很少见的。人家屈打成招是制造冤案,要逼这个人承认他是杀人犯,这个人说我不是杀人犯。河北聂树斌的案子就是对王书金的酷刑,屈打成招是逼他承认没杀人,就是为了冤案不要翻案!这个我们好像在历史上很少看到过,我不记得还有其它的案子。

所以这两个案子我们都可以看出来,中共的是非对错,甚至连屈打成招,它跟全世界都是反着来的。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的这几个相关的官员,就是聂树斌案,还有乐平案,都是跟迫害法轮功相关的,就是他们都是迫害法轮功的直接执行者。在上次做节目的时候我们谈到了,我们讨论到了这些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都是人渣。那么您觉得这些人卷到这些冤案里头,它是偶然的吗?

横河:我觉得不是偶然的,特别是乐平案,乐平案跟聂树斌案不同的一点是乐平案发生的时间是在2000年,所谓破案是在2002年,那是在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时候,司法部门在那个阶段,尤其是公安和政法委系统被赋予了超级权力,而法律被系统的自上而下的破坏了。

公检法从那个阶段开始一直到现在都这样,公检法制造普通刑事冤案自然是更少顾虑。就是说当这个系统被赋予超级权力的时候,它可以迫害这一个群体,就是法轮功群体。与此同时,因为它掌握了这么大的权力,它肯定不会把它的超级权力仅仅限制在迫害法轮功上面,它一定会把它扩展到其它的案子,它又会制造出很多很多的新的、普通的刑事案的冤假错案。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当法治被破坏以后,针对某一个特定群组被迫害以后,必然会扩大到其它的群体和普通的民众,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所以我觉得无论是掩盖这个案子,和当时制造这个冤案,和阻止这个冤案被翻案,这一些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执行者,这不是偶然的,这是必然的一个结果。

主持人:那对于一些普通的民众来说,他看到这么多冤案,然后因为是冤案,翻案又这么难,他们可能就会非常的担心。像这种被判死刑的冤案,为什么它总是不停的出?为什么现在有曝光的非常多起,就没有办法受到限制?在其他国家也应该是会有这种冤案发生的,因为人嘛总会犯错误。但是在其他国家这些责任应该是可以追查到具体的责任人,然后再由这个具体责任人来负责,对不对?

横河:它是这样的,其他国家像这种案子它最后会有国家赔偿。当然就是说每个案子都是特定的,就是这个案子它冤案怎么形成的?那个案子冤案怎么形成的?追究下去的话,就这些案子产生的原因是不一样的。

这跟中国有一点不一样。因为中国它制造冤案的责任人,往往后来是因为这个冤案被升迁了、被提拔了。但是在冤案被曝光以后,他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共治理下,冤案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

其他法治国家它的冤案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就是以个案来决定,很少有系统性的制造冤案。而中共治下的冤案往往是系统性的制造出来的,因此被纠正的可能性就更低。

就是说曝光以后,你像西方国家一旦曝光以后,它这个媒体和民众的监督就会迫使司法当局去重新审理这个案子。这样的话,在西方国家一旦曝光以后,掩盖和阻止纠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在中共这个统治下,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旦曝光以后,试图纠正这个冤假错案的民众和律师非常困难。像这一次,我们可以看到关注乐平案的主要的人,当时有一个就是屠夫吴淦,吴淦就是在关注乐平案以后被抓了,被抓了以后到现在还没放出来。他的被抓当然跟他的其它维权活动有直接关系,但是是不是跟这个乐平案就有关系?像还有很关注这件事情的李和平,也是这次在大批被抓的律师之一。也就是说往往是要揭露这个案子,而且这个案子已经很明显的情况下,揭露的人要被抓。

但是这个事情也不见得就是说会永远这样子持续下去,我觉得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现在这个情况可能有一点变化,就是有一个终身追责制出来了,终身追责制就表示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没有追溯期限,将来永远追溯下去。而且是制造冤假错案的人,个人要负责任,不能够把这个责任推到服从命令,或者是制度上去。

当然,事实上中共一旦倒台以后,这种追溯期限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至少现在有一个可以追溯的法律依据了。就像现在这么多的当年纳粹集中营的看守现在还在追溯,因为这种反人类罪是没有追溯期限的。那至少现在法律有一个基础了,就是可以追溯。对于这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和现在拚命维护的人来说的话,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另外一点就是我刚才讲的,就是真正的追溯,对于各种侵犯人权的案子,真正的追溯是在中共倒台以后,就中共一旦不能够维护在它庇护下的所有这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的时候,这些人的罪行会被真正的追溯。所以我觉得这两个层次,就是现有的法律已经使这个追溯成为可能性了。而真正的追溯,到了追溯的时候,甚至这些法律都不需要,就是不需要有这些终身责任制作为追究法律的依据,而是反人类罪本身就没有追溯期限。

我觉得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对于中共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来说的话,最终他们的罪行是要被追究的,而且每个案子都要追究的。

主持人:现在有人讨论到乐平案的时候就说,为什么会这么容易出冤案和假案?就是因为在中共体制下,警察是用破案率来作为升迁的标准。您觉得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因吗?

横河:这是原因之一,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中共的统治下,它的司法系统是为了维护中共的统治而存在,而不是为了司法公正而存在的,这才是大批冤假错案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

主持人:好,这次节目时间已经快到了,那么我们关于这个话题先讨论到这里。刚才横河先生已经谈到了,现在虽然是有这么多冤假错案,但是现在好像是我们看到了一点点事情有可能改变的希望之光,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有了这个终身追责制。那我们当然是希望目前这种随意制造冤假错案,而且责任人不被追究的情况,很快的就能有一个改变,但是这个是不是还有一些困难?

横河:这个还有很大的困难,因为你现在所有的要去纠正这种错案的,或者是要追究的人本身,在历史上也是中共这个司法系统的一部分,他们也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要靠这些人来完全纠正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最终要让整个这个系统发生变化,能够去追究的话,那是要这个系统本身被追责。

而系统的追责必须是在中共垮台以后,就中共解体以后,才会去系统的对中共本身的罪恶,和它属下的司法系统,包括政法委的整体的罪恶有一个彻底的清算,就是说要想依靠在中共系统内全面的清算的话,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转自《希望之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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