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谷歌4.15亿美元和解互不挖角集体诉讼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星期五最终批准了苹果谷歌等硅谷科技巨头以4.15亿美元和解互不挖角集体诉讼的方案。此前,这些公司曾提出以3.24亿美元和解本案,但由于被认为赔偿金额太低遭到否决。

共有超过6.4万名员工参与了这一集体诉讼。在这桩备受关注的诉讼中,员工指控谷歌苹果和英特尔等大型科技公司之间达成了一项秘密协议,禁止相互之间挖角。这种秘密协议会压抑员工流动性,进而令他们的工资也受到影响。

对于硅谷的普通员工来说,此次胜利更具象征意义,在经济上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其实非常小。4.15亿美元的赔偿分摊到个人身上,每个人还不到6500美元。这一金额是根据该诉讼中的员工在2005年至2009年之间的个人基本工资做出的。

由于相关政策的缺失,我们无法知道过去几年每名原告在这起诉讼中所起到的作用,但鉴于我们所知道的当今科技行业的薪金水平,苹果、谷歌等公司的赔偿金额确实相当低。

此案也让几家成为被告的科技公司相当难堪。他们都在员工留存以及员工福利上投入巨大;为了吸引人才,做出各种承诺当然无可厚非,但你同时却在系统性地限制员工的收入水平,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肯定让员工们感到寒心,让他们觉得你很虚伪。

Facebook因为拒绝签订互不挖角协议而备受关注。你既可以认为 Facebook这样做是因为它把员工的最大利益放在了心上,也可以认为 Facebook当时在人才市场十分受欢迎,根本不需要这种协议。无论哪种情况,Facebook的决定都引人注目。

此案及其突如其来的状况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正如TechCrunch网站在2012年所报道的,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的评论也是引发这起集体诉讼的部分原因。

“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阻止我们企业之间挖角对方员工的行为以及其他竞争性招聘工作。”

在这起判决中,虽然赔偿的金额微不足道,但毫无疑问它会给本案中的被告们带来很大的警示。所以,它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转自《TC》

(责编: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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