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案”二审辩护人:二审不开庭,辩护律师们不答应

【新唐人2015年08月13日讯】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结案的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四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是和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等四律师(后)被非法酷刑、拘禁案同时发生的冤案,社会影响力巨大。四位当事人和四律师(后)因同样的行为遭到抓捕,在后者被短期羁押、释放后,前者却一直没有得到释放。该案在一审阶段暴露出种种违法事件后,石孟文获刑三年,其余三人均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目前该案处于二审阶段,四位当事人的辩护人情况是:

马卫、冯延强,系石孟文的辩护人;

常伯阳、董前勇,系王燕欣的辩护人(董前勇系接替被抓的王全璋);

王磊、任全牛,系李桂芳的辩护人(因王宇、谢阳遭到抓捕);

蔺其磊、许付桂,系孟繁荔的辩护人。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5年6月3日对该案二审立案后,在同年8月6日开始,陆续给该案的辩护律师打电话:该院已经决定对此案不开庭审理,并要求辩护律师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辩护意见,否则视为辩护人没有辩护意见。这显然是违法的,辩护律师普遍认为:

1、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对于什么是法轮功、所谓的邪教组织在哪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监狱等关键事实,没有查清楚。而该法制教育基地是否是合法机构,将直接牵涉到上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此事实必须查清。

2、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赤裸裸的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

3、一审合议庭组成严重违法,在被告人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拒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鉴于二审法院已经决定不开庭审理,意味着他们将很可能会维持原判,该案的六位辩护律师于2015年8月12日一起赶到哈尔滨。当日上午,冯延强、常伯阳、董前勇、任全牛四位律师来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约见该案合议庭审判长魏冬灵。

常伯阳律师代表八位辩护律师提交了《建三江信仰案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法律意见书》,围绕着上述三个问题,表明了律师们的结论性意见:二审不该成为法院的独角戏,如果二审法院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就是违法。

冯延强律师代表八位律师提交了两份证据:1、江天勇申请公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相关政府信息的材料,直指该案的关键点,即该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监狱;2、曾被该法制教育基地非法迫害的9名受害者制作的回忆录像,用以证明该法制教育基地是一个非法拘禁无辜公民、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集团。

董前勇律师代表八位辩护律师首先提交一份回避申请书,以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明知四当事人无罪却进行追诉、已经涉嫌徇私枉法罪为由,要求合议庭三位法官魏冬灵、张喜军、王连和回避;其次提交一份管辖异议,辩护律师认为,四位当事人系因信仰被追诉,世俗的司法机关无权干涉公民信仰,此乃国际公理。

2015年8月12日下午,蔺其磊律师与四位律师再次来到二审法院,向合议庭成员王连和提交了要求立即对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书。之后,众律师来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控告申诉大厅,提交了对魏冬灵、张喜军、王连和涉嫌滥用职权罪的控告书,要求追究这三位二审法官的刑事责任。鉴于此,这三位法官与该案存在其他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应当回避此案。于是,众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院长邮寄了要求魏冬灵、张喜军、王连和回避的文书。

8月13日上午,常伯阳、任全牛、蔺其磊、许付桂将赴佳木斯市看守所分别会见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冯延强将前往建三江农垦看守所会见石孟文。

花絮1:8月12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在接待律师时,仍然如临大敌,出动11名法警团团包围、两人在两侧录像。仍然坚持对辩护律师进行安检,遭到拒绝。

花絮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于众律师在2015年3月4日控告建三江农垦法院的事件,仍然没有作出书面答复。

“建三江案”当事人之一王燕欣:二审开庭要求书

鉴于“建三江案”一审中,我的辩护权没有得到保障。一审中,我的辩护人王全璋律师因手机振动一下,就被法庭取消辩护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信仰的法轮功是无罪的,法轮功不是邪教;一审法院提供的所有证据都不能证明我有罪;还有,我上青龙山的事情也不能证明我有罪。

我听说:一审判决是黑龙江省里已经定好了的,即使我提出上诉,也是维持原判。如果是这样,那对我是不公平的。

我要求二审重新开庭,我要证实自己无罪;或者二审中级法院直接裁定我们四位当事人无罪。

王燕欣

2015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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