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周永康案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新唐人2015年1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公孙觉综合报导)日前,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关于周永康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表态,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周永康会被以何罪判处何刑,各界说法不一。

《世界新闻网》报导,1月28日,陶凯元在美国华府知名智库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作关于中共法治专题的演讲中,主动提及薄熙来案,并标榜以微博直播加庭审记录公开模式为中共法治改进先河。

布鲁金斯学会中国中心高级研究员兼主任李成对此提问,周永康案是否会按薄案庭审模式办理,亦在网上直播及公开庭审过程?

陶凯元回答说,周案是个敏感议题,但答案很简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她解释说,中共的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并强调,目前周永康案还未到法院一环,待该案移送法院,法官会按照案情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其实陶凯以上的解答,早在周永康案被第二次公布之时,就已被海外争论人士猜到十之八九。

2014年12月中旬,时政评论家陈破空撰文总结周永康案,认为中南海指控周永康看似六桩罪,其实归结为三桩:受贿,泄密,通奸;而其中,通奸不算犯罪,属于道德问题,因而,周永康实际罪行又归结为两桩:受贿与泄密。

但同一时期,民间对周永康罪行的罗列却达到10项之多,评价周永康为“十恶不赦之徒”。指控周永康涉嫌:颠覆罪、杀人罪、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卖淫罪、抢劫罪、贪污罪、受贿罪,以及滥用职权罪。

《新唐人》披露,“十宗罪”中最重的几大罪行,都与法轮功有关。早在2012年,前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出逃美领馆,引发中共政治海啸以来,周永康和薄熙来图谋政变,以及他掌控政法委期间主导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就先后被媒体曝光。在之前的薄熙来案,中共也一直掩盖其涉及的政变和迫害法轮功罪行。

陈破空撰文中根据周永康罪名推测,其审判形式可能分为两种: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微博直播或新闻转播;泄密部分,则将闭门审理,以涉及党国机密为由。周永康可能会是薄熙来和王立军受审模式的混合型。

如何判决周永康?陈破空认为,既然其罪名远大于薄熙来,其量刑也必然重于薄熙来。既然薄获判无期徒刑,那么,周可能获判死缓或死刑。

时政评论人士李天笑则认为,鉴于周永康被江泽民提拔起来作为镇压法轮功的重要元凶,加上其政法“第二权力中心”政变的指挥者身份,其“泄密罪”将不仅仅是被判死罪的问题,而是江派其他重要成员乃至江本人被判死罪的问题。

李天笑分析,2014年11月初出台的《反间谍法》和18届4中全会上提出的《重大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和《重大责任倒查机制》都是某种意义上为打击江派做准备或为江量身定造的利器。李天笑认为,这是习近平不得不用打虎清理江派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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