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锁喉警察逃脱起诉 引司法争议

【新唐人2014年12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在线报导)美国两个大陪审团先后决定不起诉击毙、误杀国民的警察,导致民间的抗议,更引起司法争议。

上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大陪审团宣布不会对杀害迈克尔·布朗(Michael Brown)的警员达伦·威尔逊(Darren Wilson)进行起诉后,引起极大社会争议,民众抗议至今未止。

本周三(3日),纽约市史坦顿岛大陪审团也做出了如出一辙的决定,宣布不会起诉误杀埃里克·迦纳(Eric Garner)的警员丹尼尔·潘塔莱奥(Daniel Pantaleo),尽管迦纳被杀时留下了重要的视频证据。

根据这段由旁观者拍摄的视频,迦纳先是被警察怀疑非法销售香烟,并产生言语争执。紧接着,一群警察围上前来,其中一名警察(潘塔莱奥)掐住了迦纳的喉咙,余下警察将迦纳扑倒在地。在挣扎之中,迦纳大声喊道自己无法呼吸,但潘塔莱奥依然没有放手,直到迦纳失去生息。

正是由于这段视频的存在,再加上纽约警察局的禁止锁喉命令,以及验尸官的他杀结论,迦纳被误杀事件并没有留下很多疑问。不分种族和党派,人们普遍认为史坦顿岛警察确实是暴力执法,应该受到法律惩罚。然而,就像在圣路易斯一样,史坦顿岛检察官选择通过不公开的大陪审团裁决此案,结果导致涉案警察没有面临任何罪名起诉。

在诸多法律专家看来,圣路易斯和史坦顿岛检察官的决策都很不寻常,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检察官不会向大陪审团提供被告方的证据,为起诉设置障碍。换句话说,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检察官可以只向大陪审团提供原告方的证据,轻而易举地取得起诉,并由普通陪审团公开审理案件。

因此,纽约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索尔·沃切特勒(Sol Wachtler)曾说,只要检察官希望,他可以起诉“一片火腿三明治”(Ham sandwich)。但圣路易斯和史坦顿岛检察官并没有这样做,多少显示出对警察的偏袒。

“那段视频的说服力很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杰弗里·费甘(Jeffrey Fagan)对《美联社》说,“视频揭露出了警察的过失。不过,与圣路易斯的事件相同,这些案例显示出检察官的独特权力,可以选择起诉方式以改变结果。”

纽约卡多佐法学院(Cardozo School of Law)教授埃克·延卡(Ekow Yankah)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说:“看了这段视频,很难想象大陪审团怎么可能没有判定起诉的可能证据(Probable cause)。”

令抗议者们稍稍感到安慰的是,美国司法部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宣称联邦探员已介入此案,将调查迦纳被锁喉是否构成民权侵犯(如种族歧视)。此外,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潘塔莱奥也正在接受纽约警察局的内部调查,并已被停职。接下来,这些调查的进展是否会使抗议者们满意,我们还需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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