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安局原局长 贪腐淫乱曝光

【新唐人2014年11月17日讯】 今年6月,被判无期青岛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近日,被曝与多位已落马的下属保持了长期的金钱关系,他的妻子与两名情人也成为这种关系的中介,而且他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和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与一对姐妹花有情人关系。

陆媒17日报导说,今年65岁的王永利出生于山东农家,在打黑引发的警界震荡中,王永利是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他也与黑社会组织聂磊团伙保持着交往,并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

2012年3月1日,“黑老大”聂磊被抓近两年之后,今年6月10日,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同一天,检察人员在王永利的住处和办公室搜出:18.35万人民币、6.4125万美元,2.36万港币,0.1万元澳元 ,以及购物卡100余张面额共计17.1万元、手表52块、玉50块、金29件、玉石章15件、书法字画一百余幅及购物卡40余张、理财卡4张、银行卡10张、房产证2张。

其中在一百多幅字画里,有九幅是属于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的。这位受贿金额接近两千万的副局级官员在王永利落马的前一年被抓,一审被判死缓。

王永利与其情人的交集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因他不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都是由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2001年,王永利同时拥有了两位情人。其中一位是女商人王建萍,2000年新年前后的一次朋友聚会,她认识了王永利。自此,王建萍常常通过王永利的关系将公安系统的工程承包给企业,企业再以提成的名义给王建萍钱。两人的关系保持到了2012年2月20日。

王永利的另一名情人是宋新红,宋的姐姐宋新玲后来成为了王的下属、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的情人。

2005年5、6月份,于国铭为了在调整岗位时得到王永利的帮助,向聂磊索要了30万元人民币给宋新红买了一辆轿车。后来,于国铭被任命为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局长。

如今,王永利的妻子及两位情人都被判刑,其妻子与情人宋新红均领刑十年。

警官为黑老大办假护照助其出逃

王永利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至少两次为聂磊团伙提供庇护。

2001年5月15日,聂磊带人持枪打砸青岛市“中湾”洗浴中心,致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发现场 ,将聂磊一辆宾士轿车连同车内80万现金一并扣押,并把聂磊列为逃犯,但聂磊用假护照逃亡法国。

在通缉期间,聂磊安排刘峰玉通过原青岛市某副市长找到王永利,要求发还宾士轿车及80万元现金,后王永利安排市南分局局长杨加平照做。

但两个月后,青岛市公安局遂成立“351”专案组开展侦查,有关聂磊团伙实施了“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

专案组将《关于聂磊的情况报告》,向王永利汇报,建议继续追查聂磊。王永利表示将安排督察部门调查,但一直未予安排。

聂磊及其团伙骨干成员长期潜逃、久抓未果,直到2003年10月案件调查结束。聂磊被抓获后,法院审理查明,“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均系聂磊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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