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吹笛子 骚扰法轮功 市议员喊停

【新唐人2014年10月09日讯】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拥有言论自由。但是在公共场所,对信仰、种族或性别,口出恶言,或有任何暴力行为,就可能构成仇恨罪。近日,在纽约华埠就发生一起类似事件,市议员陈倩雯听闻此事,立即公开发表声明,希望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每日清晨,在纽约华埠苏域柏公园前,法轮功学员在祥和的音乐声中,打坐炼功。然而,近几个月来,一位姓陈的广东籍男子,在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地方,用粉笔在地上涂鸦

法轮功学员钟爱轮:“刚开始的时候,就是在我们炼功,圈圈的中心涂鸦。涂些什么功、什么功,来影射法轮功,之后就越写越多。”

直到有一天,有法轮功学员亲眼见到这名男子在地上涂鸦。上前与他讲理时,他却破口大骂。

法轮功学员陆女士:“一过来就骂法轮功,怎么怎么样。骂那些脏话,我们那个学员就讲,你把这里的环境搞的这么脏,你是不应该这样,然后,他就破口大骂。一直在骂法轮功了。”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当时没有反驳他。没过几天,这名男子又来骚扰学员。

法轮功学员钟爱轮:“那天,他一大早就来到这里挑拨,唱红歌,然后,又来吹笛子,就在我们旁边吹笛子,来挑拨,之后,他有个同党,来把我们拍照,我们说,不能拍照,是犯法的。他说,那又怎样呢,你们死定了,你们回大陆的时候,你们就死定了。”

法轮功学员当时用手机拍下这两个人的照片,两人凶相毕露,要抢对方的手机。

法轮功学员钟爱轮:“他们两个就跳起来了,然后用笛子,很凶的又破口大骂,一直这样做手势,你一定要把手机拿出来。我很怕他打我们的同修,我就制止他,我说你们不能这样,他说,又怎么样呢。我说,我报警。”

报警后,警察来了将这名陈姓男子带走。

纽约市议员陈倩雯得知此事后,公开发表声明:“在我们这个社会,任何人不能以不赞同他人的宗教或精神信仰为理由,而进行骚扰。这里是美国,所有人都有信仰自由,不能受到任何恐吓。我呼吁所有华埠居民,以及全市所有华人社区的居民,和我一起来反对这种骚扰行为,一起来发声,要和平的、包容所有宗教和信仰。”

纽约市议员陈倩雯:“公园是公共的地方。而且这里是美国。我们有自由权的。所以有些人不同意他人的意见或者什么,不应该用这些暴力,或者,写一些不好的东西。这是不可以的。在我们这个民主的国家,特别在公众的地方,所以这样的话,警察们看到了,他们会按法律来做的。”

按照美国法律,这种骚扰行为,可追究为仇恨罪,将会加重惩罚。

刑事律师管娉:“如果你殴打别人、袭击、或用暴力反对他人,因为你歧视他,不喜欢他们的信仰、种族或性别,可被断定为仇恨罪。这是一种特别定义的罪行,可以因此被拘捕,而且会加重所犯的罪行。”

法轮功学员已经将这位陈姓男子的骚扰行为报告给警方,也将向纽约市警总局的仇恨犯罪行动组报案。

新唐人记者安心、柯婷婷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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