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控温市府法例违宪续审

【新唐人2014年9月18日讯】温哥华中领馆前法轮功团体24小时抗议点讼诉案,今天(星期三)在卑诗高等法院继续审理。两方结束了各自的陈词,法庭会在几星期后做出裁决。如果胜诉,法轮功团体代表律师表示,温哥华市府可能会再次修改城市街道附例。

今天法庭主要听取了温哥华市府代表律师的陈词。市府代表律师Ian Dixon表示,虽然法轮功在中领馆前的抗议点,持续7年多以来一直和平进行,但市府有权规管抗议展板的尺寸等,保证市民安全,同时让市民共用市内公共区域。他还表示,中领馆前的抗议团体不只是法轮功一个,新修附例对其他团体也适用。

不过法官就质疑,除了法轮功团体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抗议团体,在固定地点,进行长时间抗议,也受到新附例的限制。

法轮功团体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新修改的附例规定,任何抗议团体计划利用搭建物或者抗议物品,表达诉求,都需要申请许可,并且抗议时间只能在早8点到晚8点进行。规定过于严苛,限制公民的自由表达权,违反加拿大宪法。

新唐人记者 温哥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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