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夫妻卖女 分赃不均报警

【新唐人2014年8月29日讯】2014年8月26日,随着石林县法院庭审的展开,郑某某和丈夫陈某某由于闹离婚,竟然卖掉女儿的前因后果呈现在众人面前。

大陆媒体报导,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但石林的郑某某和丈夫陈某某闹离婚,竟狠心把亲生女儿卖到河南。幸好两人因分赃不均事情暴露,最终女儿得以找回。不过,孩子是找回来了,但郑某某夫妇却进了监狱。

8月26日,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陈某某和郑某某二人犯拐卖儿童罪。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郑陈卖掉女儿始末

2013年年底,夫妻俩感情走到尽头,想尽快离婚。郑某某默认丈夫卖掉女儿补贴家用的提议。陈某某找到几年前在山东打工认识的河南籍女子王某某。王某某曾说过,她的远房表哥张某某结婚6年多,未生下小孩,有领养小孩的想法。

和王某某电话联系后,2014年1月1日,夫妻坐火车抵达郑州。见到王某某后,双方开门见山地谈起价格,陈某某夫妇商议要价5万元人民币,经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以3.9万元人民币成交。在郑州火车站附近一间宾馆内,夫妻把正在熟睡的女儿阳阳交给王某某。

卖掉女儿分赃后,夫妇一起回到云南,拿着钱到大商场购物后才分道扬镳。2014年1月7日,陈某某骑着新买的一辆摩托从丘北来到石林。当晚,夫妻因分赃不均,争执了起来。次日上午,心怀怨气的陈某某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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