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荣落马 牵出一神秘女人“于姐”

【新唐人2014年6月26日讯】 据大陆媒体报导,6月24日上午,外界关注的桂松涉嫌经济犯罪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在质证陈述中,桂松直指刚刚落马的江西原省委书记苏荣,称其批示授意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制造本案。桂松及其代理律师在庭上多次要求申请专案组负责人出庭作证,并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桂松案庭审生变 苏荣被指蓄意构陷

辩方律师称,庭前会议上播放两张讯问录像光碟不同于一审播放的光碟,质疑一审中作为定罪证据的讯问录像系经过检方拼接剪辑。
  
辩方律师还称,这两张光碟录像中出现了明显的疲劳审讯和诱供画面,办案人员还多次表达,此案直接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桂松既非党员、又非国家工作人员,省纪委对这样一个民营企业家设立专案审查,并不寻常。”
  
据报导,此案背后,涉及鸿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术)项目120亩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土地问题。
  
桂松,鸿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术)项目带头人。2001年,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按照桂松团队的说法,鸿源LCOS项目历经十年举步维艰,由于政府配套扶持不到位,资金捉襟见肘,鸿源逐渐萌生退意。

据桂松团队回忆当时的境况: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介入承包,开发预售高档商业楼盘,最终迫使鸿源将土地按成本价拱手相让;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亩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为求掩盖,以索要工程款的名义反将鸿源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连续数日电话催促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请其同意将鸿源LCOS项目部分转移至外省,并就项目遗留问题确定方案。

1月6日,一封请求项目转移的情况反映信,送到了当时主管纪检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领导手上。此后不久,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在与桂松通话时一反常态,质问其写信“告状”一事,并称早就说过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转让是省委某领导的决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摆平吧。”

为了令桂松信服,该主要领导在电话中进一步透露,通过时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夫人“牵线”,“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该开发商高达“8位数”的贿赂。

陆媒报导称,,桂松团队提及的“于姐”就是苏荣的妻子于丽芳,而上述神秘福建籍商人已于今年6月10日前往美国,至今未归。

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松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桂松曾三次行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金额分别为30万元港币、50万元人民币、3万元港币,涉嫌单位行贿罪。此外,桂松还被控涉嫌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

南昌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桂松犯单位行贿罪和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汤成奇则因受贿等罪名,一审被赣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

一审、二审期间,桂松都曾当庭翻供,多次称遭到刑讯逼供。他还指出,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系拼接剪辑而成。他被要求反复修改“行贿”金额,以便跟汤交代的“受贿”额一致。
  
其中有一幕被辩方律师反复提及。录像中,桂松称一次行贿汤成奇20万元,笔录却显示为30万元。

6月24日,辩方代理律师杨金柱在庭上称,本案单位行贿的指控,不仅是侦查人员对桂松的“构陷”,同时也是对汤成奇的“构陷”。

真假光碟

一审法庭播放的两盘讯问录像为第一次和第十二次讯问光碟,分别记录了讯问头尾两天(2010年3月10日和3月17日)的讯问情景,其中10日的讯问录像时间从深夜21时许延续到次日凌晨3时许。

据辩方代理律师陈光武介绍,6月19日的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集体观看的两张审讯桂松的录像光碟不同于一审法院庭上播放的光碟,这两张光碟录像内容更为完整,且密封完好,相信是当时封存的“母带”。由此,辩方代理律师质疑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可能是拼接剪辑而成。

辩方律师张红云称,播放录像带由法庭组织,如未经剪辑拼接,不可能这么巧地只播放到桂松的有罪供述,且前后光碟播放的时长相差有好几个小时。

辩方律师还引述一审笔录中公诉人的发言,证明此前播放的光碟应为两拆两封,因此如果是同一份光碟,此次观看到的光碟上应该有三条封底带,但事实上光碟上只有两条封底带的痕迹。

此外,陈光武在庭上拿出了此次观看光碟的封面照片,显示填写的密封时间分别为2010年3月11日和3月17日,证明该光碟从未拆封。

检察官则回应,这是由于检方在第二次封存时照抄了首次密封时间导致。

辩方向法庭提出申请,对比两次播放的光碟,进行完整性鉴定,同时还请求调取中间十天的讯问录像。

杨金柱多次强调,其追求的不仅是无罪判决,更是查清事实,核实播放的录像光碟的真伪,不排除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做伪证的责任。

陈光武历数两张光碟中的细节,包括讯问人员频繁指供、诱供,恐吓威胁桂松做有罪供述,“录像带里反映的整个过程,不是审讯,而是一场演出,由办案人员导演、彩排后,宣布正式开始录了,手要怎么放等等。”

其指出,录像带还充分显示,此案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两位经开区检察院侦查人员多次直言,“找你是经过纪委领导、专案组统一作出的决定”,在口供方面,省纪委领导怎么交代的,就怎么转达给桂松听。

在质证陈述环节,桂松将矛头直指苏荣,称根据苏荣的大段批示,省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划拨数百万财政资金,对其和鸿源展开全面的跨境调查。

据报导,桂松还指出,省纪委个别人员牵头,省市区三级公检法9部门参与会签,根据苏荣授意、相关领导拍板确定,删改、变造两盘审讯光碟,作为定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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