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禁令”频传 媒体人集体逃亡

【新唐人2014年6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综合报导)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告称,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导;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导。禁令一出,舆论哗然。有媒体质问,本来正常批评报导空间已岌岌可危,再加上有着职业道德媒体人的集体逃亡,中共批评报导究竟向何处去?

6月18日,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告指出,自中共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近期查办了八起记者索贿的违法违规案件。

通告要求各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网站经营部门、采编部门进行“集中清理,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导,同时还要求各新闻媒体把好报导审核关,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刊发批评报导。”

总局有关负责人宣称:“要加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查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的单位,严重者一律吊销出版许可证;查实利用新闻采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记者,一律吊销记者证;此外,涉嫌犯罪者移送司法追究,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禁令一出,舆论群哗然,“新闻已死”的扼腕叹息声此起彼伏。

中国瞭望杂志指出,虽然通告的出发点是为了减少记者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政府和企业,但禁止记者批评等同于禁止其履行天职。何况在中国媒体生态下,正常的批评监督报导的空间本来就岌岌可危。再加上很多尚且存留着些许新闻职业道德的媒体人集体逃亡,更是让批评报导看上去暮气沉沉。

报导举例说:离开《财新》调任研究院的罗昌平、转战微信做起自媒体的南方系元老宋志标、报导孙志刚案的陈峰、报导安元鼎事件的龙志、因报导邵氏弃儿三次改名后退出记者行业的庞皎明、起底王立军的石扉客……,有越来越严丝合缝的政策红线,下有媒体人的集体逃亡,中国批评报导究竟向何处去?

新闻两禁何其荒诞

作者“熬评”发表题为“新闻‘两禁’何其荒诞 ”的评论文章指出,先说第一禁,禁止跨行业、跨领域。请教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什么叫禁止跨行业、跨领域?

比如《兰州晚报》是兰州的媒体,其记者在新疆看到一个先进事迹,深受感动,想写一篇东西发在兰州的媒体,教育兰州的人民——这是否违反了“禁止跨领域”的规定?

《文汇报》、《新民晚报》这些不带地域名称的报纸,是否就可以报导其他地区?而北京电视台则不许报导上海的事情? 全中国所有的媒体,凡是报导了国外新闻的,全都跨领域,对否?所以要禁止中国所有媒体报导国外新闻?

再来看第二禁,禁止私自开展批评报导。请问:什么叫批评报导?某家餐厅着火了,可否报导?着火的原因是一个员工抽烟,记者是否不得批评此员工?消防队3个小时才把火扑灭,这算表扬性报导还是批评性报导?禁止私自批评,那么,禁止私自表扬吗?

评论指出,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由原来的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而来,他们每年消耗纳税人大量钱财的结果,就是发一堆不准这、不准那的禁令。

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指出,不准进行批评报导,或者不准私自进行批评报导,不是现在才实施的,而是中共几十年来一贯采取的手法。

马晓明:“它就是借这次所谓反对记者进行有偿新闻和进行新闻敲诈这个事情,来重申它们这种政治态度,严格的讲中共没有新闻的,它说的这个新 闻都是宣传,它没有客观公正的新闻,对于不利于他统治的,不愿意接受的消息,它就进行封锁,这是一贯的态度。”

中国瞭望杂志指出,事实上,当局对媒体批评的横加干涉,等同于对思想和言论的控制,也好比对历史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控制一样,即从实用主义出发,用己方的政治需要和标准规范着大多数人的记忆和思考方式。

报导说,在中共划定的框框里,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僵化的言论是必然结果。于是人们看到,在主流报端,只要官员还在其位,永远是以“伟光正”的形象示人,一旦被检举被揭发,马失前蹄的官员才能褪色,才能回归到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针对“两禁”出台后在海内外引发的舆论狂潮,广电总局党委书记6月19日宣称是舆论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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