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大代表受贿过千万获刑18年 引网民大反弹

【新唐人2014年5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 一周前,西安市一名大学毕业生抢劫小学生钱财171.5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刑10年,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判决过重的质疑声四起;近日,又有大陆媒体报导了沈阳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冯虹因受贿贪污被判刑18年的消息,两个案件形成鲜明对比,引发网路舆论大反弹。

全国人大代表贪1900万判18年 网民戏称一年值100万 超赚

5月27日,大陆《北方网》报导称,近日,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中共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冯虹,任职期间受贿贪污近1900万元,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据报导,冯虹今年56岁,拥有辽宁省优秀医学专家等多个头衔,案发前担任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院长。2013年4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

法院认定,冯虹任职期间,受贿数十起,折合人民币1826万余元;在 2008年至2012年期间,冯虹利用分管财务的职务之便,侵吞单位公款50余万元。两项合计敛财近1900万元。

当全国人大代表受贿贪污近1900万获刑18年的报导见诸网路后,立刻引发民意大反弹。

广东省深圳市手机网友提议道:“18年换1400万,想换的顶,看看多少人愿意?????”结果是约十小时后有9497人顶这条留言。

山西省阳泉市手机网友揶揄道:“再找找人,改18个月。”

山西省太原市手机网友愤怒地说:“XXX!贪污1900万元没收500万元,怪不得贪官污吏有恃无恐腐败泛滥成灾!”

贵州省贵阳市手机网友讽刺道:“刘志军都死不了,怕个鸟,接着贪!”

不回家的人 :只因他爸不是李刚,否则一死一伤也只两年。

还有河北省廊坊市网友在网路留言质问 :“抢孩子180块被判了10年那小子要是看到这条消息,他会怎么样?”立刻有其他网民跟帖说:“出来后改杀人了。”

大学毕业生抢劫小学生171元被判10年 公审现场哗然

5月21日,《 北方网 》曾报导了另一个案件的审判消息:今年5月20日,西安新城法院在西安市大华中学公审了一起抢劫小学生钱财的案件。

据报导,被告人李楠今年26岁,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住在新城区华清小区,平时喜欢酗酒。从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李楠先后在新城区同一小学门口,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小学生11起,其中已遂5起共抢得现金171.5元,有6次空手而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被告人抢劫次数在三次以上,据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楠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当审判长宣判后,旁听的数百名学生中传来了惊讶的“哦”声。
该消息在网路上引发强烈争议。 有网民质疑:“这个判十年,贪官强奸幼女才判四年?”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