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明:刘汉痛哭 缘何无人相怜?

14日、15日,在连续两日的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所指控刘汉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等罪名进行调查和举证质证。为了证明自己不会为金钱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刘汉在庭上多次陈述,还为自己以前在赌场一掷万金、糟蹋金钱的行为表示后悔,情绪激动,几度落泪。(荆楚网-湖北日报2014-04-17)

新闻有尺度,记者亦悲悯,因而在对刘汉法庭表现的的描述上,他们用了一个“情绪激动,几度落泪”来形容。然而从他们发布的新闻图片来看,刘汉却并非只是“激动”、“落泪”而已,而是痛哭流涕,情绪甚至已经失控到了连法警也按捺不住的地步。

刘汉痛哭,出人意料,是“英雄气短”的情之所至,还是胆战心惊的怂包本色,相信很多人都难以说得清楚。但从线民的跟帖反应来看,刘汉哭了,民众却很高兴。比如“崩溃了吧,好日子到头啦,多行不义必自毙!”再比如“你以前要是能够知道泪水的滋味,也不会有今天的结果!”又比如“此人应严惩作为警诫,法治社会不允许有这样的霸王,触碰法律底线必须得到惩罚。”……

确切来说,民众的这些反应不算是“墙倒众人推”,也不是所谓的“落井下石”、“幸灾乐祸”,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正常人的正常反应。试想,设若刘汉的亿万资产都是清白所得、设若刘汉 “慈善”的背后并无肮脏的欺诈,设若刘汉的劣迹斑斑、罪行累累都是虚无缥缈,人们还会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哭”之上吗?

刘汉曾坐拥400亿资产,宣称自己“从来都是赢家”,他以黑赚钱,以钱养黑,曾在一专案竞拍前放话,谁敢举一次牌“就砍掉他一条胳膊”;他被称为“资本大鳄”、“四川首善”,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并通过黑恶组织纵横政界、商界和司法界,频频逾越党纪国法;他曾制定严厉帮规,持刀举枪还藏有手榴弹,让组织成员死心塌地为自己卖命;他甚至能让有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能让不按自己意思办事的县长“下课”;他横行当地10多年,犯案数十起,杀死9人,涉嫌21项罪名……这样不可一世的大佬被抓、被起诉,当地百姓岂能不奔相走告如同过年?芸芸众生岂能不拍手称快笑对“痛哭”?

报导说,刘汉痛哭是为“自己以前在赌场一掷万金、糟蹋金钱的行为表示后悔”。有网友猜测说,“他哭肯定不是怂,一定是一些他信任的小弟把改推的都推他身上,把他往断头台上送,他才感觉有点冤,伤心了。”但不管怎么说,刘汉总归是哭了,哭得有点失态,也哭得有点让人莫名其妙。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刘汉涉黑犯罪集团被摧毁、刘汉法庭之上痛苦哭流涕的事实再次告诫世人:人还是要老老实实、清清白白的好,无论你“保护伞”再大、“关系网”再宽、“淫威”再高,但只要你触及了法律的底线、犯下了卑劣的罪行,就必然会遭致法律的严惩、人民的唾弃。

正像网友所说的那样,刘汉不是“天才商人”,而是社会严重腐败的产物;刘汉不是“四川首善”,而是藏匿于社会中的逆天大恶。如今,刘汉哭了,谁会相怜?!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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