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大亨潜逃36年 申请回国被拒

【新唐人2014年04月16日讯】日前,被指控贩毒潜逃36年的香港报业大亨马惜珍,申请撤销拘捕令,14日香港法庭做出裁决,驳回申请。

马惜珍是香港销量最大的中文报纸《东方日报》的创办者。马氏兄弟于1969年创办了,目前该报仍由马氏家族成员管理。

1977年警方指控,马惜珍和兄长马惜如非法贩运价值达数百万美元的毒品。其兄马惜如人称“白粉马”,1977年逃到台湾,1992年亡故。

1978年,此案将要进入审理阶段,马惜珍潜逃到了台湾,因香港和台湾之间没有引渡条约,马惜珍一直就生活在台湾。

36年过去了,76岁的马惜珍盼落叶归根,重回香港。他的律师向香港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拘捕令。

14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检察官承认,三十多年过去了,原案中的主要证人已亡故,如今香港政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马惜珍。

代表刑事检控专员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表示,撤销对马惜珍的拘捕令会发出“错误的信息”,即“富人”可以出逃,等到事情变成陈年旧案,再申请法院撤销,就可以逃脱法网制裁。

最后,香港法庭做出驳回这个申请的裁决,法官陈庆伟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马惜珍案的证据变得不足的事情,应由检查官和律政司来解释。对法院来说,1978年发出的针对马惜珍的拘捕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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