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治安总队副队长被捕 搜出千万元连号大钞

【新唐人2014年2月27日讯】近期,北京当局针对政法系统的清除“害群之马”的运动正在展开。日前,被网民戏称“反腐重灾区”的四川省揪出了一只比苍蝇大、比老虎小的“老鼠”——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据称,当局在办案过程中,先后从李荣飚的办公室及家中搜出上千万的连号大钞(人民币/下同)。

据大陆 《新京报》2月27日报导,2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四川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重大受贿犯罪,已被四川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消息称,李荣飚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民爆企业主等人的财物。涉嫌受贿3100余万元。李荣飚于去年8月已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搜出1100万连号百元大钞

据报导, 2013年12月底,四川省公安厅的督导巡视工作总结会,侍俊曾向巡视组成员通报李荣飚案的部分细节。据称,会上通报说:李荣飚作为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业务部门,利用职权向民用爆炸物企业等受贿3100万余元。

报导表示,有了解李荣飚案详情的“省厅领导”曾私下提起,办案人员从李荣飚办公室搜出500万余元现金,从其家中搜出600万余元现金,总计现金1100万余元。而且搜出的都是连号的崭新百元大钞。

“检查合格后还得塞好处费”

李荣飚自2010年起,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特种行业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其中民爆企业是其重点监管对象。

报导称,申请购买开矿用炸药所需的购买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燃放企业所需的燃放许可证等,最后均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枪爆科批准发放。

李荣飚的一位老上级说,李荣飚掌握民用爆炸物的购买、销售、运输的审批许可权,有很大权力寻租空间,因此经常接受企业贿赂,乃至索贿。

当地一名负责监管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的警察,介绍了行业“潜规则”。此类企业安全能否达标,公安部门的监管、检查至关重要。而有些监管人员在例行检查合格后,会捞取一笔好处费,才发给企业相关许可证。

四川某民用爆炸物公司负责人证实,他们每年需向相关监管人员送钱,“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治安总队的一些领导也是送钱对象之一。”

爆破协会成索贿平台

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荣飚还有另一个身份: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的常务副理事长。

该工程爆破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员是四川省从事工程爆破的科研、设计、教学、施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其业务主管部门是省公安厅。

据公安厅内部一名官员透露,该协会由公安厅治安总队监管,实际上是李荣飚敛财的“小金库”,李荣飚通过变相转移会员费、开设培训班捞钱,甚至通过协会平台密切接触民爆企业老板,私底下索贿、受贿。

一位协会的理事成员称,除了交钱的培训班,协会“基本没有什么活动,入会就是为了交钱。”

他说,入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认识监管部门领导和专家,以便逢年过节送礼。在申请企业从业许可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时,可以疏通关系。

网民热议

李荣飚的办公室及家中搜出上千万连号大钞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围观与热议。

61vz411vg5感叹道:“这是纳税人养的‘人民的卫士’啊!”

苦行一瓢僧说:“其实各类行业协会都留有寻租的极大空间,如真查,恐难有干净的。问题的根本是要有真正的法治而不是人治。”

冷月清风孤星剑表示:“权利力过度集中,必然导致腐败。除了贪腐者的贪婪之外,过于集中缺乏监督的权力体制也是重要原因!”

湖北武汉手机用户说:“这有什么西奇的?中国的官员没有钱?中国的钱本来就在官员和跟官员勾结的人手里?这也是现实。”

虎年牛称:“大葱拔不完,韭菜依旧张!把财务向人民群众公开是唯一反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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