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滕彪:对许志永的判决是不公正的

【新唐人2014年1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唐音采访报导)26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对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著名法学家许志永博士宣判,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期四年。《新唐人》记者就此专访了著名法学家滕彪博士。

即将41岁的许志永是公盟的发起人之一、宪政学者、著名的法学家和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

2013年7月16日,许志永被当局以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拘留。

2014年1月22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许志永案,许志永和他的辩护律师张庆方以沉默抗议庭审违反基本法律程序。

外媒报导,许志永被判刑和他呼吁与组织要求中共官员财产公开以及教育平权的集会有关。

张庆方在法院外对媒体表示,许志永本人称这个判决是“把中国法治的最后一点尊严破坏殆尽”,他将上诉。

滕彪博士是中国著名的人权律师、法学家和公盟的发起人之一。

2003年,他和许志永等共同联名上书,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推动了在中国最终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司法史上称之为“三博士上书”事件。

记者:滕彪先生,您好!许志永博士今天被判刑4年,您对这个判决有什么看法?

滕彪:我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公正的。

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明显的政治性的案件,但是当局却用非政治性的罪名来指控。

许志永他在推动中国维权运动这么多年,一直是坚持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他不可能采取任何违法犯罪的手段。

所以,我认为:当局对他的指控和判刑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记者:这个案子受到民间的高度关注,您认为老百姓关心这个案子的原因是什么?

滕彪:在民众和当局,对于政治犯、良心犯的这个评价,已经是完全分裂了。

当局认为是犯罪份子,但是对于民间来说,他们认为这是公民的英雄,是争取民主、法治的先驱人物。所以,民众对于像许志永这样的良心犯评价是非常高的。

也包括其他的,比如说送饭党或者是普通网民,他们关注、评价这件事情,都是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对政治犯、良心犯的遭遇表示关注,对当局处理他们的方式表示不满。

记者:在庭审许志永之后,77名教授、律师和媒体人签名要求撤销所谓违宪的《集会游行示威法》。 您认为他们这个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滕彪:我起草的要求全国人大对《游行示威法》进行违宪审查的一个公开建议函,得到了很多国内知识份子和法律人的支持。

那这也表明:中国《宪法》所保护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在实践当中,没有得到充份的保障,反而是通过《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实践中的很多做法,一步一步的剥夺。

那我觉得这个《宪法》的权威,还有根据《国际人权条约》、公民所享有这些最基本的自由,这是不能违背的,所以这些违宪的法律应该受到审查,并且最终应该被撤销。

记者:许志永博士通过律师曾表示,必定将进行上诉。很多人对此不抱希望,您理解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滕彪:对这种案件上诉被改判的可能性并不大。

但是我想我们应该抓住每一个机会吧,即使改变不了结果,我们也是通过诉讼过程,来让更多的人的了解中国司法制度的现状,了解这个案件背后被当局隐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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