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五十三)

【新唐人2014年1月22日讯】【导读】1997年,一本后来被称为是“改变世界对中国经济改革评价”的书稿,在历经一年多,辗转中国九家出版社后,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删去了数万被认为是敏感的文字后,这本书以《现代化的陷阱》为名在中国大陆出版。此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上至官员下至工人争相阅读,使它成为学术著作中罕见的畅销书,并很快在中国大陆被列为禁书。何清涟女士在这部著作中对中国的经济改革,以及改革后的社会状况做了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说这是一部中国的改革史,但与官方的歌颂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现代化的陷阱》的修订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由美国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结合她到海外后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书近三分之一的内容。2005年何清涟女士为德国版再次对《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进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国《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发表长篇评论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这本书。随之美国《远东经济评论》、《新闻周刊》、《时代周刊》等二十余家报刊杂志也予以报道。英国、法国、挪威、纽西兰、瑞典、荷兰等国的报刊杂志电视台等也都采访过本人,并对此书做过报道。该书当年被全国众多报刊列为中国畅销书榜首,亦被席殊书屋举办的一次由全国五十位著名学者担任评委的民间学术评奖活动评为1998年度中国十大好书之一。该书在2000年中国的“长江《读书》奖”读者评选中被评选为最佳书而获“读者著作奖”。 2002年11月,《现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书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即《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于2004年1月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出版修订版。2006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德文版由德国汉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这里连载的是何清涟2005年为德国版出版而重新修订的版本。

(接上期) 第十一章 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
三、当前社会结构演变中的若干特征

1、中介组织的初步发育及其两面性特点
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管理具有多元参与性,在社会的决策过程中,各阶层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由于社会中间层处于便于协调社会上、下层之间关系的地位,因此,社会中间层能否参与决策往往是社会的多元化参与的关键,而中间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主要依赖于各种社会中间组织。除了中共政府在体制上对社会中间组织的限制以外,目前社会中间层的弱小也决定了社会中间组织的薄弱。现有的社团组织当中,大多数并不是应社会群体的自发要求而组建的,而是属于由政府供养的“政府代理人”型社会团体。

从1976年到1988年,政府对社会团体实行的是混乱的多头管理,没有统一、专责的社团登记和管理机构。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将社团管理归口到民政部门。1989年春天以后,政府认识到了社团管理的重要性,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了社团的双重分层管理体制,要求所有的社团组织必须接受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1998年对原有条例修改后再次颁布,进一步强化了对社会团体的管理。(注27)

“文革”前中国有100多个全国性社团和6,000多个地方性社团,均处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文革”期间这些社团全都陷入瘫痪状态。1978年改革开放后各类社团组织又复活了。到1996年6月,登记在册的全国性社团已有1,800多个,地方性社团则接近20万个。但此后几经整顿,社团组织并未获得太大发展。民政部网站发布的《200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2年年底,登记在册的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团1,712个,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3.3万个。

这些社团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党政机关为加强对某些领域或行业的管理而设立的,如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联等;另一类是各企事业单位创办的,如服装行业协会、装饰行业协会等;还有一类是校友会之类的联谊性社团。在这些社团组织中,比较活跃的是各种名目的研究会、校友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除了校友会的民间联谊色彩较强、基本上不受政府控制外,其它的各种协会(包括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内)均受政府的严格控制。它们以“半官半民”的身份活动,其主要领导人由政府委派并享受公务员待遇。这些社团组织往往有两张面孔,面对政府时它们代表企业;而在民间社会,他们却代表政府,俨然“一身而二任”的面孔。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将中国的社团组织统称为NGO,并将妇联、残联(邓小平长子邓朴方开办负责的组织并获中国政府特许唯一发行彩票的组织),以及各种与官方单位挂靠的协会等等统统列为NGO,实在是个不应该有的错误。因为这些组织连中国政府也未必真将他们当作NGO。妇联从成立之日起,就列于中共党与政府系统的五大系统之一,简称为“党、政、工(工会)、青(共青团)、妇(联)。各级妇联主席(县以下称妇联主任),均是由党的组织部任命的货真价实的政府官员,其余如青联、工商联、科协等大型人民团体和大量文化学术机构如作协、文联的情况也与妇联情况相类。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这类组织从来不是NGO,而只被视为政府机关中不那么有油水的部门而已(但也并非清水衙门),从工商、税务、交通、城建、计划等部门调往这类部门任职,一向被官场当作“贬”而非升职。更何况这些组织的经费全由政府财政供给,这与NGO的原意“非政府组织”完全相悖。

中国的社会团体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所谓的“三师”协会,即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审计师协会,从这几个协会的状态可以了解到目前中介组织的一些特点。律师的职业伦理本是代表委托人的利益,从业者不应该与政府的司法部门串通合流。但是,中国的许多律师却偏偏与法官相互勾结。结果,涉讼双方的官司输赢并不完全取决于事实和法律,而是看哪一方当事人的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深、手腕高明、在法院“玩得转”(买通法官按律师的要求审理案子)。所以,中国的律师行内有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不少律师承揽业务时夸口展现的“实力”,竟然是自己与某法官“关系”很好。由于律师与法官勾结办案之情屡屡发生,甚至还有的律师居然身兼一案的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律师协会本应对律师的行业道德进行约束,但事实正好相反,律师行业协会根本就未能履行这一职能,只是代替政府发放文件而已。

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因职能重叠而于1997年合并。会计师协会的基本职能有二,一是作为会计师行业的利益诉求管道,二是作为本行业公信力的代表,对会计师的职业操守进行约束。但在中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中,会计师行业协会根本不具有向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也不能对会计的职业操守进行约束。中国会计师行业的活跃,并非出自企业改进内部管理的自发需要,而是因为许多企业需要注册会计师配合、提供假财务报告。由于政府规定,企业的年度审计、经理厂长的离任审计、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票上市均需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验资报告,所以企业不得不在形式上通过审计这一关,以应付政府的主管单位。当这些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时,他们需要的恰好不是会计师的敬业精神,而是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的灵活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满足企业的“特殊”要求,就会失去业务。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竞争压力下,就只能出具虚假不实的财务报告,以满足客户的需要。仅1998年全国就有478家会计师协会分别受到撤销、警告、整顿、暂停执业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其中103家事务所、近千家分支机构被撤销,5,300多名兼职、挂名人员被清理。(注28)由于会计师行业违法被查出的概率高于律师业,而会计师出具假证明和假财务报告之情又屡屡被披露,会计师这个行业面临着信誉危机,以至于当中国大陆的公司或企业到境外上市时,国际社会拒绝接受由中国大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及审计报告。在这种强烈的信誉危机的压力下,这一行业已开始自省。但是,如果会计师面临的那种“逼良为娼”的制度环境不能改变,这样的自省未必能有效地改进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而会计师协会在这种状态下基本上处于无作为状态,据笔者调查,有的会计师协会还为违法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掩饰,向法官行贿。

尽管社团组织的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也不能捍卫其所代表的利益团体的利益,基本上无法参与社会的公共决策过程,更不具备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但是,这些社团还是在“铁板一块”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从未有过的、社会与政府都认可的“交叉地带”,为公民提供了一个非强制性的、自愿参与的公共活动领域。只要这些地带继续存在,并且不受到人为的抑制,它在未来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影响就会越来越大。但在目前中国的政治气候下,对这些中介组织寄望过高也极不现实。

2、两极分化的高风险社会

改革之初,中国大多知识精英设想中国将进入一个中产阶级社会。因为中产阶级占主流的社会,对稳定社会有极大好处:一、中产阶级是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的缓冲层,当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时,社会高层与底层的冲突会缓和,这是社会稳定的政治原因;二、中产阶级在社会上代表温和的、保守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和激进的思想和冲突很难有影响力。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原因;三、中产阶级是引导社会消费的主要群体,当中产阶级占社会的多数时,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就保证了社会庞大稳定的消费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原因。私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瓜分国有资产的过程,以及几年来的股份制改造过程,都使人们怀有这样的期望,部分知识精英认为中国腐败有利于消除旧体制就是基于这种认识。

然而事实却令人失望。由于中国以权力市场化为改革的起点,出现了严重的利益分化。现在的实际情况表明,中国现在不但没有形成以中产阶级为主的“橄榄形”社会结构,反而与南美国家、东南亚的泰国相似,成了两极分化社会。本节的分析可看出,各个阶层的人数表明中国社会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上等阶层与中上阶层少,中下阶层、下等阶层相当庞大,80%以上的民众属于这两个阶层。中产阶级(即中上阶层与中等阶层)从数量来说很不发达。按照世界现代化的经验来看,大学教育是造就中产阶级的摇篮,大学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让人们通过教育接受主导规范即中产阶级的规范。而中国现在能够到大学接受的教育的人毕竟只是总人口中的少部分。从中国现存的经济结构、教育结构与职业结构来看,中国现在缺乏造就中产阶级的途径。

阶层分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从中国大中城市基本上已形成穷人居住区与一个个戒备森严的高尚住宅区,以及城市居民消费格局的阶层化——已出现专门供富人购物的各种精品店与专门供穷人消费的地摊等消费分层现象可以看出。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已经成为一个贫富两极分化的高风险社会。

这种两极化的社会之所以面临高风险,是因为少数社会精英的地位和财富无法得到占人口大多数的社会成员的承认。由于政治和经济精英们赢得财富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权力市场化,精英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政权层面上总体性血缘资本的代际替换,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中下层社会成员有明显的被掠夺感。最典型的情形是,国有企业大批破产后,数千万无辜的工人被迫失业,生活无着,但那些对企业破产负有直接经营责任的厂长经理或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政府主管官员们,却无一人因此而沦落到工人们那种贫穷程度。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些将企业破产、转卖掉的经理,居然还被破产企业的购买者请去继续担任经理职务。这些购买者绝不是看中了这些已破产企业原经营者的“经营能力”,而是因为这些经理厂长们与破产企业的购买者相互勾结,帮助后者侵吞国有资产,所以后者要给这些原经营者“报答”。许多中下层社会成员在这种相对剥夺感的驱使下,反社会秩序的倾向已越来越明显,城市中不断出现的恐怖活动、一些专门针对富人的人身伤害、还有国有企业内出现的破坏生产的活动,都是这种阶层冲突的表现。从犯罪率的不断上升、杀人碎尸等恶性案件的经常发生中,就能管窥蠡测社会的紧张程度。可以断言,一种制度如果纵容5%的人利用权力抢钱,其他95%的被掠夺者中,总会有部分人要使用暴力将钱抢回来。

3、倾斜的社会基础

中国的现状从根子上来说,是中共政府一直奉行落后陈腐、任人唯亲的干部选拔机制的报复。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几十年,选拔干部一直未形成一套合理的机制。既没有一套合理的考试制度,也缺乏公开的民主机制,仍然停留在神秘化的封闭状态。由领导“发现”人才与组织部门“关怀”人才,甚至是“一把手”拍板选“接班人”,至今仍是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选拔官员的基本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容易滋生任人唯亲,跑官、卖官等消极腐败现象。前一向报纸上披露一个县委书记在其任上,先后“卖”了两百多个官位就是一个例证。中国现在饱尝这种干部选拔机制的苦头。传媒不断披露的层出不穷的贪污案件与各种鱼肉人民的基层干部,仅仅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大部分案件因各种原因,传媒不能自由报道。

从目前权力精英的所作所为来看,这是一个整体素质奇差的权力精英集团。作为权力精英,一般来说,除了应该具备较强的社会管理能力之外,还应该具有这样的基本素质:既要能为本阶层利益着想,还要能为其他阶层利益着想,只有让每个阶层在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中能分到一些份额,才是长治久安之策。而中共政府的权力精英们,既不能为其他阶级的利益着想,甚至连为本阶级的共同利益与长远利益着想也做不到。不少人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只要其位置具有含金量,就与贪污腐败结缘。他们自己也知道这样下去,这个国家必然没有前途,这就是他们一方面高喊“社会主义中国好”,另一方面却将其子女通过各种途径送往国外的真实缘由。

目前中国的经济决策中,也出现了一个与90年代中期以前完全不同的特点,即越来越多的政策不再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明显地赐惠于特定的利益集团。许多关系到国民经济兴衰的重大政策,如调整重复建设造成的畸形产业结构、解决银行的坏帐等,因与部分政治精英及经济精英的利益密切相关,始终难以真正解决。而一些与调整产业结构直接相违背的政策,如小汽车生产已严重过剩,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现状也跟不上,却一直在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继续“发展”。房地产大量过剩,造成了银行大量贷款冻结,但却还在继续建造,明知中国老百姓的购买力不行,但房地产降价因触及到利益集团,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而另一些有助于缓解社会不满的政策,如杜绝公车私开、减少公费吃喝、防止对农民的乱摊派等,却大多是在各衙门中旅行的公文。而一些运用公众资源,为特定利益集团谋利的政策,却出台迅速、实施果断。近两年来一系列的裁员、削减社会福利等政策,在经济萧条时期都明显是加快衰退、增加社会冲突的,但其减轻国家负担的意图则十分明显,因而获得很快推行。如1999年上半年用政策与国家舆论在股市上造市等举措,只是便于一些利益集团上下其手,先用公款或银行贷款将低迷的证券市场拉高,再伺机出手,让普通股民去承担股市回落的损失。再如对中国环境生态破坏作用极大的“三峡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因为便于精英集团掠夺国家财富,中共政府根本就不顾及任何后果而强行上马。这样的政策,显然不利于国家长远稳定,只利于造就一批又一批暴富者。这种饮鸩止渴的政策居然能够行之于世,说明参与决策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极为短视,对由他们亲手塑造的中国未来已丧失信心与责任心。

上述种种表明,政府在精英与民众之间其实已进行了选择。出现这类政策倾斜,除了与执政党的社会基础早已倾斜有关外,还与整个社会已成为一个“寻租社会”有关。近几年来,经济上发迹的一部分政治和经济精英,对经济政策的方向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所主张的政策,并不考虑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其着眼点基本上放在一点:是否有利于自己这个利益集团。这个群体关心的是如何保住自己的权力地位、政府能插手操纵的资源和机会、如何甩掉或减轻政府所背负的维护社会大众利益的包袱。

中国这条“船”正在由不少掌权的“精英”们共同努力将它凿沉,而部分权力精英们却早已为其家庭成员们准备好了后路:做不成共产党的官,还可以到国外当寓公。这就是本书第5章中谈到的当代中国大量资本外逃现象产生的根源。

4、新闻媒体的功能和面临的挑战

中国的新闻媒体一向受党的严格控制,一直有泛政治化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传媒经营制度有所松动,扩大了报纸的自主经营权,出现了媒体政治、经济分离化的发展趋势。但是,至今所有的传媒仍然基本上受政府的控制,私人或私营机构还不能涉足传媒业。现在政府让部分报纸自筹资金办报、“到市场经济中闯荡”的做法,被报刊业称为“又要捆住媒体的手脚、又要一脚将媒体踢下海”。不过,这也逼得不少媒体必须在不触怒政府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面向大众,增大自己在读者市场中的份额。这些报纸过去“吃皇粮”的时候,在编辑方针、报道内容上都不敢创新,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现在,报纸主要靠市场而存活,就必须成为以通俗化与娱乐化为主的大众化报纸。在大众化报纸中,虽然也有少数敢刊发一些比较大胆的批评时政的文章,但基本上仍受到严格的监控,经常被“黄牌警告”。从1998年来被停业整顿以及撤换报社领导的媒体有数十家,(注29)根据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发布的200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中国均是世界上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度,几乎占全世界被关押记者总数的1/3。2001年是中国关押记者最多的一年,总共囚禁了118位记者。(注30)

媒体是推进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工具,也是对政府及各种公共权威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国民党在台湾转向民主化的过程中,就是先开放报禁,这必然导致开放党禁,将国民党置于社会监督之下。1998年,中国大陆的新闻出版界曾经历了短暂的有限宽松期,敏感的外国传媒称之为“北京的春天”。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疲软、失业失业人员增多、贪污腐败急剧蔓延,新闻主管部门又加紧了对传媒的控制。2000年1月广东《南方周末》总编江艺平被迫“辞职”,就是政府对传媒偏离“主旋律”严重不满的又一例证。中共中央宣传部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推行报刊业整顿,目的是削弱非官方媒体的力量。近几年来,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少经济实体暗地里收购一些报刊杂志。这种收购行动不被政府部门认可,有相当的风险,收购后只能按照报刊杂志的原主管部门与收购者私下在合同中约定的办。这种情况相当程度促使了这些媒体的商业化与世俗化,但在政治性话题上仍然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国际社会(包括中国的知识精英)一直存在两个幻想,一是加入WTO会促进中国的民主化,二是科技进步是对政府控制传媒的一个挑战。但事实表明,中国政府在利用科技手段控制社会方面的学习进展相当神速。随着英特网在中青年人群中的普及,中国政府监控传媒的手段正在更新,目前由公安部出面,清华大学以及一些外国公司参与的“金盾工程”就是政府加强社会控制的一个高科技网路。(注31)这个网路预计2008年建成,有专家预测,一旦建成,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一个警察国家。现阶段中国政府正在与网路作顽强的斗争,从2002年8月1日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的内容极为宽泛与模糊,凡中国政府不喜欢的内容都可以被纳入这一规定。2003年7月下旬开始的整顿媒体,其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进行新闻体制改革,而是为了如下几个目标:首先是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因为绝大多数媒体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并依靠摊派发行;其次是为了减轻政府监管负担。就连政府自己也声明,这次改革并不意味着放松新闻管制。这一整顿的实际结果是造成媒体行业高度紧张,由于大批媒体被关闭,媒体从业人员失业,为了生存,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因而会加强“自律”,更加小心地遵循政府的管制。

另一个神话,即外资进入传媒业有助于推动中国的新闻自由,实际上也被中国的政治现实证明为不可能。过去几年,许多外资传媒放弃了“新闻自由”这一原则,在中国小心翼翼地开拓着“新闻业务”,只报道一些日常的大众化新闻,以求获得中国政府的允许,在中国“发展”。但中国政府并未被这些外国媒体的谨慎及诚意服从所感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宣布:“有几项标准永远不会更改,即:媒体的角色是‘党的喉舌’,党管理媒体及媒体机构人事,以及媒体依然要承担正确舆论导向的责任”,(注32)中宣部副部长李从军要求媒体在“按照企业模式展开经营”的同时,“要时刻留意保留其意识形态方面的特性,并肩负起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的义务”。(注33)最后,中国政府觉得管理外资媒体费事,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干脆于2005年7月颁布禁令,禁止各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向境外机构出租广播电视频道,与境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广播电视频道。(注34)

5、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

加入WTO一直被看作中国政治民主化的一个契机与转折点,因而这一事件引起了世界广泛而热情的关注。笔者赞成加入WTO,因为这确实能给中国带来新的机会,当然比没有“机会”的僵局要好。目前,在“保护民族工业”的口号下,部分利益集团反对加入WTO,因为外国同行的进入会瓜分并动摇他们的垄断利益,这些垄断性部门正是专制政治体制的经济基础。一部分与利益集团无关的知识精英对此也持反对态度,则是因为他们对中国的经济现状缺乏细致深入的了解。加入WTO是否会象某些知识精英所期待的那样,给中国带来促进政治改革、消除腐败的机会呢? 对此,中国的一些学者提出了极为乐观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加入WTO后,进入中国的外国大公司将会迫使中国接受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这会有助于消除中国的腐败。这一说法显然忽视了重要的经验事实,南美和东南亚国家都是WTO的成员国,但也都是贪污腐败盛行之地,在一些南美国家还形成了政治寡头、经济寡头与外国资本三者对弱势群体的联合统治。其实,外国企业到一个国家投资时都会入乡随俗,如果中国的土壤盛行“寻租”,外商也会设法跟进。例如,中国的有些行业一直不让民营资本进入,但外国资本却通过其代理人在中国的上层特殊关系开展“寻租”活动,结果取得了经营特许权,以致于有人愤怒地说,这是“宁赠友邦,不与家奴”。事实证明,不是外国资本改变了中国的游戏规则,而是他们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调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注35)仅2003年国外公司涉嫌贿赂有关的腐败案件达到1,500余件,比前一年增长20%。(注36)而这些跨国公司在他们本国,一般是都能守法经营。

中国人不能指望通过一个国际社会的经济协定来改变本国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状况。要达到促进政治改革、消除腐败这两个目标,唯有通过国内各阶层的共同努力、实现中国内生的变化,才能取得进展。

可以预期,入世以后中国现在正在急剧变动的阶层分化将会加速。如果说适应市场需要的知识是种资本,社会关系是种资源,那么拥有这种资本与资源的人士在利用加入WTO的这一机会时,要比未能拥有这两种资源的人士方便得多——说得好听一点,前者有准备,后者没有准备,而机会从来是给有准备的人预备的。出于同一理由,加入WTO将扩大中国现在的地区差距,因为发达地区有利用机会的资源与资本,贫困地区则不具备这些资源与资本。
政治精英集团很快会找到一条与外国资本相结合的最理想道路,知识精英则会进一步发生更剧烈的分化,一部分人会更新自己的服务对象。只有经济精英们的道路复杂一些,没有合作价值的行业会在与外国资本的竞争中彻底落败(这一点有的行业已看到自己的前景,如电讯业),还有一定市场份额、且有自己品牌的厂家大多会走与外国资本合作的道路,外国资本考虑到此举可降低占领市场的成本,也会欣然合作。而中小企业主,尤其是技术服务较差、只是靠高额回扣拥有一定市场的乡镇企业,则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最可能被淘汰出局者。这一切的结果将是:上层继续暴富,而中下层人士还会继续边缘化。

从中国当前社会结构演变状态来看,已经形成了与改革以前完全不同的一种新型社会结构,但这种结构是通过“渐变”——即“老权贵带入新社会”的方式完成的。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结合方式也发生新的变化。要想改变社会正朝着政治利益集团、经济利益集团与外国资本三者对社会中下层进行联合统治行进的方向,必须要有大的社会运动。而中国现在缺乏社会运动,只有人口迁徙与人口流动。社会运动蕴含着某种高度的反思性自我调控,是旨在建立一种新生活秩序的集体性事业。以这个标准衡量,中国二十多年改革过程当中,其实只有80年代中后期有过社会运动的萌芽迹象,但在1989年“六四”事件后这一萌芽夭折,此后再也未曾出现过。9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法轮功,其实是中国公众在社会认同危机非常严重的状况下,力图建立新生活秩序的一种选择,但因受到中共政府的残酷迫害而只能在海外生存,加之中共政府对其进行大量的歪曲性宣传,导致中国本土公众对法轮功信徒的疏离,对中国本土形成的影响目前看来比较有限。

要解决中国问题,必须要有一场从思想到制度全方位变革的社会运动,那就是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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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7:吴忠泽、陈金罗,《社团管理工作》,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出版。

注28:“全国百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近千家分支机构被撤销──整顿‘经济警察’”,《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末》,1998年8月14日。

注29:详细情况请见何清涟《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有关章节,该研究报告由中国人权(Human Right in China)资助研究出版,《当代中国研究》(美)2004年秋季号至2005年秋季号分四次转载,该杂志网址:www.chinayj.net.

注30:“118 Journalists in Prison on December 31, 2001”, Journalists in Prison in 2001, http://www.cpj.org/.

注31:Greg Walton,“金盾工程:庞大的中国电讯监控工程揭秘”(“ China’s Golden Shield: Corpor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urveillance Techlonog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原文见http://www.ichrdd.ca/english/commdoc/publications/globalization/golden ShieldEng.html。

注32:“中国媒体改革终于启程”,凤凰卫视2003年7月10日,http://www.phoenixtv.com/home/finance/fortune/200307/07/83157.html

注33:出处同注1。

注34:“中国加强监控外国文化产品”, BBC, 2005年8月4日。

注35:“电信企业行贿内幕惊人 反腐机构面临严峻考验”,《亚太经济时报》2004年7月23日。

注36:外企腐败——跨国公司生存的“潜规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网站,http://edp.gsm.pku.edu.cn/bbs/。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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